省政府下发方案 推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

27.01.2015  16:36

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在长春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

 

到2017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超55%

 

据了解,该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在长春市基本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协同创新载体功能有效发挥。规模以上企业R&D(创新与开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5%以上。

 

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达到30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4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全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00件以上,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40亿元,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

 

建设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

 

将建设协同创新载体,建设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集约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使其成为引导和带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的自主创新核心区、科技创新辐射源、产业发展引导区。一是建设研发创新区,吸引和集聚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资金和创新项目,加快提升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能力。二是建设产业孵化区,加快建设中科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长春中俄科技园、长春光机所光电子产业园、长春应化所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东北农业与地理生态研究所生态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园区。三是建设公共服务区,健全科技创新保障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高标准、全方位服务。

 

另外,建设长春北湖科技园。依托长春北湖科技园,建设技术研发与转移、创新型企业孵化、科技服务、网络信息、投融资等平台,构建辐射全省的网络化、一体化创新集约体系。一是建设技术研发与转移平台,以在长高校院所为依托,建设省级中试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形成辐射、集聚省市各地的公共技术研发、中试、检测、技术转移平台。二是建设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实现交易网络平台和交易大厅两种方式交易,开展技术中介服务。三是建设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一批创新型孵化器,吸引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者。

 

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长春市将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能力。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联办研发机构,支持引导企业及其研发机构在现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基础上构建行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参与高等学校高端科技创新平台等高校院所研发平台建设。

 

同时,建设行业中试中心。围绕重点新兴产业领域,推动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高校院所和骨干企业共建行业中试与检测中心。重点建设合成橡胶、生态环境高分子材料、专用聚烯烃、动植物有效成分提取、生物制药、高分子材料等行业中试中心。

 

另外,建设公共科技服务中心。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集聚科技服务市场化机构,集成科技信息、科技培训、技术需求、成果展示、技术交易、科技企业孵化、科技金融等功能,打造服务种类齐全、运作形式灵活、支撑效果显著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