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9.12.2017  15:25

吉建法〔2017〕3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7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问题导向、民意优先的原则来确定“放管服”改革工作范围和重点,紧紧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推动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政府《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对涉及我厅的任务逐项提出责任处室,并按照文件抓好落实。继续深化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部分涉企行政职权的取消下放及监管措施,切实达到优化政务服务,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二、重点任务

明确改革范围和重点。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目前“放管服”改革涉及我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范围:“”包括4方面,即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管理制度改革。除行政审批改革外,其他3方面改革均为我厅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主要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是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重点主要为落实省政府《意见》确定的改革事项,我厅需要落实的具体改革任务见附表。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对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认真疏理2013年以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下放的涉及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行政职权,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国家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国家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确保有相应的落实文件。二是及时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改革动态,研究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行政职权,同时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准备工作。三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厅现已制定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按省政府要求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各行业信用信息评价指导细则,加强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的对接共享,有效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平台有关数据,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信用记录问题企业增加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持续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一是落实2014年《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全面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简化优化企业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考试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逐步变面授为主为网络远程教育为主、全面实行网络远程教育,减轻企业和参训人员负担。四是对照我厅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各类公共服务。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按照有关“放管服”精神和《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要求,对我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不利于民间投资、超期适用和部门不再执行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废止建议,对标有“暂行”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订,对继续适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重新梳理。二是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发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公告》,并向省法制办备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厅“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由厅长、厅党组书记孙众志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驻厅纪检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财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城乡规划处、村镇建设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稽查办、抗震办、质监站、招投标处、造价站、公积金办、供热办、征收中心、散水办、墙改办、房改办、农居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的普遍问题,组织协调各处室和单位推进改革,统筹掌握“放管服”改革事项,起草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由副巡视员邢文忠担任办公室主任,厅行政审批办主任孙世林、法规处处长刘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职责分工

  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体制,着眼于突出重点、全面对接,各处室具体分工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办主要负责行政审批改革的上下衔接和日常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解决“前店后场”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在厅领导具体指导下,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开展厅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涉及本处室单位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二)其他几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办负责牵头推进并联审批,加强规划服务,对接省发改委,规划处和城建处配合。职业资格改革,由人事处牵头,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对接省人社厅,其他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具体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改革,由综合财务处牵头,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涉企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对接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其他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三)事中事后监管。法规处、行发处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信息制度等总体监管制度的研究和对接,各相关处室、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细则,具体实施监管。各相关处室、单位所建平台系统应充分借鉴建筑业监管平台的成熟模式和有益经验,与信息办共同处理好监管平台系统的上下左右互联互通问题。  

(四)优化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办、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公共服务事项等总体服务制度的研究和对接,牵头研究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打造虚实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进厅审批项目领办、代办、首席代表、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审批专用章等制度,深化巩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探索建设“证照库”“一证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关处室和单位提出具体的优化建议,并负责实施。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厅法规处负责“放管服”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周报送1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1篇“放管服”综合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人,倒排工期、扎实推进。

  (三)将“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各处室和单位要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抓在手上,担在肩上。

  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推动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真正把这项涉及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又事关民生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