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站在检察改革的光影下——吉林省检察机关改革故事

29.02.2016  13:57

                   

 

孙峰松 张  瑜

  作为检察改革首批先行试点院,2015年的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一直是新闻媒体追踪的热点。隆冬时节,记者又深入到九台区检察院采访,再次见到该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梁海燕。

  在她的办公室,她一如从前,爽快地接受了记者采访。

  隆冬上午的阳光透过双层越冬玻璃窗,照在梁海燕身上,发丝如银,脸庞柔和。她起身拿起一个纸杯,将水倒进茶几上摆放的花盆中。

  话题,就从她养的这几盆花谈起。

  改革前,任凭她浑身是劲儿……

  虽是严冬,茶几上的盆花儿却大有含苞欲放之势。记者禁不住称赞,这花儿养得可真好。

  梁海燕性格爽朗,加上十余年公诉人职业的历练,使她做事干练,说话干脆有力,“改革前,也养了几盆花,都养死了,因为忙起来连给花儿浇水的时间都没有。

  梁海燕的话,让我想起一年前第一次采访她时的情景。从成堆的卷宗中抬起头时,她灰暗的脸上显得极为倦怠。

  回忆起改革前的情况,梁海燕侃侃而谈。2009年她竞争上岗任九台区院公诉科长后,带领科里7个人,平均每年承担四五百起案件的起诉工作,压力可想而知。以2013年为例,全年起诉案件480起,科里虽然号称8个人,但有1名新进的大学毕业生,3名从外单位和其他部门新调入人员,尚不能独立办案。

  没当科长前,梁海燕自己承办的案子每年都有一两百件。她当科长后,每天被开会、协调、管理等占去了大部分时间,剩下的时间,就是为每一起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有时还要手把手教新同志。那一年,她只承办了15起案件。

  “公诉部门多了一名科长,少了一名优秀公诉人。”梁海燕这样表白当科长后的感受。

  当科长后,梁海燕虽然自己办的案件少了,但要替全科其他同志的每一起案子把关,为保证办案质量,工作量非常大,一年很少休节假日,办起案子来没白天没黑夜。再加上孩子尚小,工作压力、生活压力极大,强压之下的梁海燕,心脏被查出了问题。

  在九台区检察院,有梁海燕这样经历和感受的检察官大有人在。他们身处基层一线每一个忙碌的岗位,无暇感受生活的阳光,甚至连窗外的风景都难以顾及。

  梁海燕对这种“案多人少”有着更深的思考:“这不仅是个人劳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案件的精致程度,一起案件,用一天办理和三天办理,精致程度是不一样的,质量肯定有差别,这是造成一些案件出现瑕疵的重要原因。

  更深一层体验到过去检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的,是九台区检察院检察长焦成千。从2011年任检察长以来,他一直真切感知到基层检察官的忙碌状态和工作艰辛。不仅如此,还有办案责任落实难问题。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没有决定权,案件层层上报、层层把关后,由分管领导拍板,造成“办案者不决策,决策者不办案”的现象。如果办案人再受到一些人为的外界干扰,案件的质量可想而知。

  上述种种,成了九台区检察院推动先行试点改革的重要缘由。

  她是改革的“双手赞成者

  九台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启动于2014年3月。在此之前,院里就向时任公诉科长的梁海燕征求过意见,“我举双手赞成!”梁海燕说,“虽然对改革怎么改还不是很清晰,但改革肯定是兴利除弊。

  随着不断深入研究探索,九台区检察院初步形成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四项改革同步推进、一步到位的模式。

  “大多数人是赞成改革的,但改革也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各种议论随之而来。”说起当初的情形,梁海燕坦陈。当然,质疑有质疑的道理,有的说,九台改革是孤军深入,容易招致失败;有的认为,改革应逐步推进,“一步到位”难度大、风险大等等。梁海燕作为支持改革的一员,围绕改革这个话题,跟身边的同事没少争论。

  “事儿不说不清,理儿不争不明,现在回头想想,大家的认识就是在争论中提高上来的,就连当初一些旁观者,后来都成了改革的参与者、支持者。”梁海燕说。

  然而,随后的整合机构、选任员额改革,也使梁海燕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冲击波”。梁海燕所在的科被撤销,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整合为刑事检察部,人员增至14人。

  在吉林省检察院主导的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中,梁海燕通过笔试、面试等8个环节的考核,成为第一批员额制检察官。该院的刑事检察部有7名员额内检察官,带着7个办案组,办案力量一下骤增。

  然而,这样一改,梁海燕的“科长”行政“头衔”被摘掉,只剩下“检察官”这个名号。

  行政“头衔”没了,意味着相应的“权力”也被削减。“好不容易熬成的科长,说没就没了,当时能接受吗?”记者问。

  “什么权力不权力,作为公诉人,最大的权力就是办案。案子办不好,给你多大权力都没用,把每一个案子办好办扎实,检察官的权力才有价值。”梁海燕快人快语,“我不知道别人咋想,反正我是想得开。

  自2015年4月改革后,从繁重的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的梁燕海,一心投入到办案中。她拿出一张统计表,指着表上的数字说:“2015年,我的办案量大增,而且很多案件省了不少不必要的环节,这样就节省大量时间。

  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年,该院刑事检察部的7个办案组共承担800余起案件(批捕、公诉案合计),每个办案组平均120多件,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官的价值所在

  在吉林省检察机关,自2015年4月始,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历时大半年,最终锤落成局。回想这一经历,有人比喻说,就像在丛林中奔走,突然来到开阔地上,倏然间风清日朗、豁然无际。

  “改革前,每一起案件都要由办案人向科长、分管检察长请示。改革后,按照责权清单,检察官个人承办的案件,能定的自己定,有疑问的向分管检察长请示后,报检察委员会研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梁海燕说。

  谈起自己的工作状态,梁海燕说:“其实,现在的工作压力也很大,但这种压力主要来源于责任,最担心的就是怕办错案,所以办每一起案件,无论大小,都如履薄冰,在最后定案的时候更加认真,更为慎重,在案件质量上绝不能出一丝差错。

  “去年改革后,省检察院下半年适时提出了改革‘精装修’要求,改革运行中的一些不足很快得到弥补和解决。”梁海燕满怀信心地说,“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目标是明确的,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举双手赞成改革。

  去年10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到九台区检察院对检察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座谈会上,梁海燕用自身的切身体会,谈了改革前后的变化。座谈后,卞建林教授作出这样一个结论:“领导和群众上上下下,意气风发,这是在这两三年改革以来,我到各地调研第一次碰到的现象。

  梁海燕告诉记者:“自从当上检察官,我就决定后半生只做一件事,就是要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检察官的价值所在。

  □链接

  从2015年4月开始到9月,吉林省检察机关经过三轮改革试点,共遴选员额内检察官2206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0.7%。全省检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25.4%,批捕、起诉办案时限同比分别缩短12.2%和35%,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提高28%,案件不规范问题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