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强县改革 珲春被赋予地级市管理权限

30.08.2015  11:25

新文化讯(记者 王小野)   8月28日, 吉林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依照梅河口、公主岭扩权强县改革经验,将下放给上述两市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珲春市。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赋予珲春市政府地级市政府管理权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把珲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全省之力支持珲春加快开放发展,有利于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形成窗口、前沿和腹地的有效联动,辐射和带动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强基富民固边”工程,进一步维护边境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实现边疆稳固。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职权下放的流程图和时间表,切实将下放的管理权限放彻底、放到位。延边州和珲春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开放发展的各项工作,切实将下放的权力承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