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透视检察改革“吉林样本”——吉林省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侧记
透视检察改革“吉林样本”
——吉林省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侧记
孙淼 孙峰松 穆德爽
10月14日至15日,由吉林省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协办的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和中央政法委、最高检、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吉林省各相关部门代表聚集一堂,围绕“吉林检察改革样本分析”“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理论基础和路径选择”“检察改革前景展望”等议题展开广泛的研讨交流。
检察改革“吉林样本”的承载之重
从今年4月开始,吉林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监督制约机制的“四位一体”改革,相继完成选任员额内检察官、选拔主任检察官、推行“大部制”改革、落实权责清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截至9月上旬,该省97个检察院全部按新机制运行。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改革“精装修”,进行一系列深化、细化、实化的行动。
在此次研讨会上,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详细介绍了吉林检察改革的思考和把握、重点内容和主要做法,通化市、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介绍了本院改革情况。三级院改革情况的系统呈现,还原了检察改革“吉林样本”的基本面貌:
——员额一步到位。坚持员额内检察官遴选机会公平、程序公开,通过考试、考核和遴选委员会遴选等8道程序,全省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226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1%。预留员额572名,占员额总数的20.4%,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留足了空间。
——压实办案责任。坚持“责权一体、以责赋权”原则,制定了100条260项的检察官责权清单,主任检察官共拥有272项权力、承担74项责任,进一步强化检察官主体地位。同时,研究制定了4个共100条的规范性文件,对办案工作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监督制约。
——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机构叠床架屋导致的“官多兵少”、案多人少突出问题,坚持整合职能、“拆庙减官”,把省检察院34个处室整合为“9部1委”;各市州院设“8部1委”,基层院则更少,人员少的院不设业务部,实现了扁平化管理。
——坚持三级联动、快速推进。吉林省检察院坚持每项改革任务都先行带头,市县跟进,实现了三级贯通、全省“一盘棋”。为缩短改革“阵痛期”,采取“倒计时”,排出“日程表”,今年4月启动的第二批17个扩大试点院、9月启动的第三批80个院只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基本改革任务。
检察改革“吉林样本”,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在研讨会召开之前,一些专家学者就通过不同渠道,对“吉林样本”进行了解和研究,有的专家提前几天到基层检察院调研,有的调阅了其他试点省份的资料,对照“吉林样本”进行分析研究,这才有了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专家学者眼中的“吉林样本”
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以自己丰厚的学识、深邃的思想、开阔的视野,畅谈对吉林检察改革的理解、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认知。大家普遍认为,吉林检察改革改出了检察理论创新、改出了新常态,实现了“力度大、步子稳、效果好”的目标。
“这次研讨会,为法学界感受鲜活的第一手改革样本,直面重大实务课题,更好地把握法学研究的前沿搭建了难得的平台。”陈冀平这样表示。他还要求,法学研究要借鉴吉林经验,自觉服务于改革前沿,为推进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到吉林后第一件事是深入到基层检察院调研。与干警座谈后,他发现干警们在介绍或谈到检察改革时,都对改革信心满满,支持有加。
……
在给予赞誉的同时,专家学者充分发挥“智囊”作用,围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捕诉机构整合、办案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设性建议。
在谈到司法责任制改革时,多位学者建议,要进一步厘清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的权责界限,进一步细化不同业务类别检察官责权清单。有的提出,检察机关既有司法权,又有监督权,又有行政特点,权力属性多元,应根据行使职能的需要,来确定办案组织形式。
“大部制”改革推行捕诉资源整合,这一重大改革举动,一时成为众人瞩目的热点,也成为这次研讨的“重头戏”。有的专家阐述了捕诉各自的职能定位、操作标准和刑事政策取向;也有专家指出,捕诉资源整合与法律法理并没有硬性冲突;还有一些专家表达了不同看法,认为捕诉资源整合,可能会影响审查逮捕功能的发挥。
专家学者的发言,压实了吉林检察人的信心砝码,也为吉林检察改革“精装修”增添了前行的动力和勇气。
“身在此山”的检察干警怎么看?
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研究部主任温辉曾参加十年前人员分类管理试点调研,形象地表达以往的改革试点是“戴着镣铐跳舞”。而现在新一轮改革,正是春风送暖,恰逢其时。
说到“吉林样本”时,温辉感慨地说,吉林检察改革在战略上能够精准把握试点精神,做到严密设计、精心布局;在战术上坚持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同时整体配套制度到位,这样才使改革有了现在的速度,见到了成效。温辉形容吉林检察改革不仅脱掉了“镣铐”,而且踏上了“风火轮”。
梅泽杰是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作为上海检察改革的参与者,他对研讨会感触颇深:“吉林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得很深,亮点很多,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深圳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邱伯友说:“吉林注重理论设计,对改革思路的总体把握,对员额选任的妥善处理,以及三级联动、四位一体的推进模式,让我此行收获颇丰。”
吉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李颖听完研讨会后十分感慨:“这是一个改革理论大讲堂,让我们享受一次精神盛筵,我对改革更加充满信心,也更加坚定了我的职业信仰。”(原载于10月20日《检察日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