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私家车撞到老两口续 肇事者处于实习期(图)

13.05.2015  09:44
肇事车辆撞向老人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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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撞向老人

   城市晚报讯 本报曾关注了5月9日发生在长春市青年路司法局门前的一起车祸,一辆私家车将人行道上的老两口撞飞。昨日,长春市交警部门调取了事发现场周边当天的监控录像,还原整个车祸的经过。

   肇事者:开车溜号没看前方路况

  昨日,在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交通科科长谢彧航向记者播放案发当天的视频监控录像,在视频监控录像中看到,5月9日12时22分28秒,青年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路边停了一辆白色车辆,从车里走出一对老两口,驾驶室一名男子下车,看着老两口走上人行道后返回了车内。22分44秒,刚到人行道上的老人突然被左侧一辆飞速驶来的红色小轿车撞飞,摔在路边的隔离带上。

  从车的副驾驶的位置走下来一个孩子,在视频画面中看到,驾驶室的位置下来一位男子快速地抱起孩子,途经的车辆和附近行人听到响声才意识到发生了车祸。

  据介绍,红色QQ轿车撞上两位老人中,64岁的徐某当场死亡,其老伴手腕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救治。随后赶来的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询问,肇事者林某自述,当时他载着8岁大的儿子,事故发生前,儿子在车里吃东西,不小心将东西掉到车内,怕孩子磕碰到,就用手挡一下孩子,没有看到前方的路况,致使车祸发生。

   民警:肇事者处于实习期

  悲剧发生后,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都是一种伤害。昨日,谢科长就此事做了分析,针对视频画面的现实,致使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驾驶员开车溜号: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红色小轿车前方有一辆电动车,行驶至路口中间时,驾驶员在低头捡东西的瞬间,注意力未集中,抬头时已经来不及了,采取不当措施,向右躲了一下,撞上了行人。

  2.8岁孩子坐在副驾驶:正常情况下,14岁以下的孩子应该坐在车的后排位置,如果没有孩子的话,或许驾驶员会很早发现电动车,就不会做出错误操作,接下来一连串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3.肇事者处于实习期:根据肇事者林某提供的驾驶证信息,该名驾驶员刚刚取得驾驶证不到一年时间,还处于实习期间的他驾驶经验不足,以至于在紧急情况时候操作不当。

  为此,谢科长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注意个人驾驶行为,对自己和他人多一些安全保障,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对该事件的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正在进行当中,警方在调查取证之后,会根据交通责任认定来判定事故的责任。

   (记者 李娜/报道 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