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受贿376万 获刑6年 揭秘60岁常小兵往事

01.06.2017  08:43

60岁,本是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年纪,但对于常小兵来说,却是五味杂陈的一年。

2017年5月31日,端午节后的第一天,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对被告人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常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小兵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常小兵利用担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请托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6.28801万元。

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个判决并不算重,十多年也没查出多少经济问题,实际更应关注的是管理或绩效问题。”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问题出在)一是对国企管理层的激励,二是经济责任审计明显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