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与消费提示】吉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儿童玩具需注意

06.11.2014  17:43

          吉林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儿童玩具需注意

为规范儿童玩具市场、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儿童人身安全,吉林市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

一要注意查看认证标志,保证消费安全。 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实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和销售。一般“3C”标志都贴在玩具包装的显眼处,是否具有“3C”标志是选择玩具最直观的方法。

二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购买时,要注意检查厂名、厂址、使用年龄、检验合格证、安全使用期限、安全警示语、主要材质或成分等是否齐全。

三要注意仔细阅读玩具说明书。 在给孩子买玩具时,要检查玩具是否破裂,玩具的小附着物是否牢固;要检查玩具是否有与儿童手指一样大小的圆孔或夹缝,以免伤手指;要检查电源及开关系统是否安全,防止玩具漏电。

四要注意玩具的使用年龄 。不同玩具对儿童的年龄有限制,不要给3岁以下的孩子购买含有细小零件的玩具,以免造成伤害,必要时要先咨询销售人员或专业人士。

五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 。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拨打12315或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家长应经常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玩具。要经常对玩具进行消毒,确保孩子每次使用时都能达到安全卫生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