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质量水平 推动转型升级

27.07.2016  17:12

  —— 解读《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攻坚的实施意见

  

  2016年5月,吉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服务业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政策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就《意见》的主旨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吉林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一直以来,第二产业都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占据着生产总值的半壁江山。近几年,随着加快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相关举措的深入实施,我市服务业正呈现出稳步加快发展态势,对经济总量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强,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已超过GDP和一、二产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到44.1%,服务业比重在全省各市州中处于领先位置,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将超过二产增长加值,成为三次产业中的主导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开始实施服务业发展攻坚工作。开展服务业攻坚,就是要从加强服务业发展的推动组织、优化服务业发展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速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为开展好服务业发展攻坚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服务业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为依据,综合准入、税费、价格、土地等各方面的现有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力求最大限度地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效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攻坚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及分工”、“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提出实施总量扩张攻坚、结构优化攻坚、消费升级攻坚、深化改革攻坚、扩大开放攻坚、发展要素攻坚、政策保障攻坚、环境优化攻坚等八个攻坚任务。《意见》的实质是从“明确目标任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对服务业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明确目标任务。

  《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服务业发展目标,提出“十三五”期间,服务业保持年均10%的较快增长速度,到202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要达到50%,其中2016年要达到45%。要围绕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品质化发展。推动商贸流通、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稳步增长,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研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在发展任务上,《意见》提出了实施“总量扩张攻坚”、“结构优化攻坚”和“消费升级攻坚”。实施“总量扩张攻坚”。就是按照优化增量、激活存量的原则,加强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谋划包装和招商引进,抓好服务业重点园区和项目建设,推动现有企业健康运营,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实施“结构优化攻坚”。就是从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我市服务业以传统产业为主向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转变,在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发展结构的同时,也带动工农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意见》对现代物流业、技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咨询、会展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农业服务业等11个具体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发展目标及任务进行了明确。其中现代物流业、技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在我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环境,是我市下一步突出发展的重点行业。商务咨询、会展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才资源服务等行业目前在我市尚属短板行业,部分行业还正处起步阶段,要加快推进,补齐短板,促进服务业均衡发展。实施“消费升级攻坚”。就是从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的角度,加强服务产品创新和有效供给,激发居民潜在的消费需求,从而扩大服务业市场规模,促进总量提升。

  《意见》中提出了旅游业、健康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等6个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及任务。其中旅游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都是我市资源优势型产业,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健康及养老服务业是未业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市场需求空间巨大,要加紧发展,加强相关服务产品供给。商贸流通业要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商业业态,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商业模式加快传统商贸业改造升级。房地产业目前主要是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推动去房地产化,实施“房地产+”战略。       

  (二)优化发展环境。

  主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开放市场、降低成本、财税支持、政务保障等方面着力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意见》提出了实施“深化改革攻坚”、“扩大开放攻坚”、“发展要素攻坚”、“政策保障攻坚”和“环境优化攻坚”五项攻坚任务。深化改革攻坚。就是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国企改革、价格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医疗改革等国家和省实施改革事项,加快促进服务业市场化进程,激发发展活力。扩大开放攻坚。就是全面放开服务业市场准入,推动政府资源开放,申通对外开放渠道,为服务业发展建立起全面开放的市场环境。发展要素攻坚。就是加强人才、土地以及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供给,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要素支撑。政策保障攻坚。就是要加强服务业各领域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建立起好用管用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环境优化攻坚。就是从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发,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业发展市场环境。

  (三)加强组织保障。

  开展服务业发展攻坚工作,是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必须要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组织推动体系,使各项发展任务和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服务业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度机制、分析机制和会商机制,加强攻坚工作监督约束和考核评比等三个方面对组织保障体系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政策主旨

  《意见》属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思路性、纲领性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主要是方向性和宏观性的政策,并融入到了八大攻坚任务中,各行业、各领域还将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意见》中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准入政策、要素供给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三个方面。

  (一)准入政策。即按照“非禁既入”原则,实施同等待遇。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

  《意见》中提出: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包括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放宽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集群注册;优化企业名称注册方式,允许使用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用语表述行业特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和完善注销登记流程,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研究细化支持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放宽合作办医的条件,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参与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研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以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兴办教育的举措。

  (二)要素供给政策。即加大人才、土地、水、电、气、热等资源的供给,在要素价格上消除不平等待遇。

  1.在人才供给方面。《意见》中提出:统筹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企业等教育资源,加强服务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开发培训;大力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互联网、健康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急需和短缺人才;加强对高端人才的政策支持,服务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申请特设岗位聘用,不断优化引人、用人、留人的环境;加强保障服务,积极发展猎头公司、劳务公司等专业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在服务业用地方面。《意见》中提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批而未供的土地优先安排给重点服务业项目;民间资本建设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与国有企业平等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退二进三”,支持旧城区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土地用于服务业发展,工业企业利用厂房、库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生产性服务业并连续经营的,可在三年内保持原有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不变;社会资本举办的服务业机构与国有事业单位享有同等的土地供应政策;利用被重组工业企业用地从事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的,可享受价格优惠政策,以仓储为主、附属及配套设施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现代物流项目和高端修理服务业项目,按工业用地供地。对利用荒山、荒地、荒坡、荒滩和可开发利用的盐碱化土地开发旅游、体育、健康、养老等经营性服务业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实行公益类服务业划拨用地政策,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享受政府划拨供地政策;节水、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通信设施等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地,有偿使用的可以租赁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地。提高对服务业项目用地保障水平,统筹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紧推进土地调规、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3.在水、电、气、热价格方面。《意见》中指出:严格落实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好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对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项目电价支持政策;将我市云计算、大数据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推荐其纳入全省“用电大户直购电试点”范围。

  (三)价格政策。即实施价格改革,放宽市场定价权限,旨在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意见》中提出:深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同步推进交通、旅游和供热相关价格改革;减少价格限制,完善公共服务领域价格形成机制,依法编制市级定价目录清单,明确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市管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非公立机构兴办的医疗、教育服务收费标准管控,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研究制定PPP模式相关价格政策。

  (四)财税政策。即通过给税费减免和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意见》中明确了部分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的支持方式。

  1.在税费方面。《意见》提出:新办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新办的服务业企业,3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利用自有住宅新办服务业企业,原有登记的房屋规划用途不变,2年内免征房产税。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服务业企业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2.在资金支持及奖励方面。为推进企业发展壮大、晋档升级,《意见》提出:对新增入库的限上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为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意见》提出:对新评定为4A、5A级物流企业和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给予奖励,对年度被评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和吉林省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对于获得国际和国家级重要奖项的原创精品,给予一定奖励;为推进技术服务业发展,《意见》提出:建设完善以科技大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鼓励科研成果优先在本地转化,将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

  同时,对于符合我市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特色园区等,优先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也将对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发展、重大攻坚事项等给予支持。                                         

  市发改委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