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采取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16.02.2016  14:28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2016年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辉南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治安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的检查密度和力度,特别是对专营公司、集贸市场、零售网点进行明查暗访,全面收缴违规生产、销售超标、伪劣、假冒、未张贴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列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黑名单”,同时立即停止受理其各项烟花爆竹许可申请,封存库存产品,待整顿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受理。

  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控。严格落实一车一证制度。运输车辆、承运单位、押运员资格证明、购销合同以及所运烟花爆竹产品种类、数量必须与开具的运输证件一致。对没有大型焰火燃放批准文件的,不得开具运输专业燃放品种的许可证件。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要及时向发证公安机关报告,由发证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现场核准监督,严格查验运输车辆、运输产品、承运单位及人员是否与证件一致,产品是否有标识码并进行流向登记,检查无误后方可核销运输证件。

  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于专业燃放的,必须由具备大型焰火燃放资质的单位承担,严禁任何个人从事专业燃放品种的燃放。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严格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等,不符合标准条件以及未经安全评估的,一律不得许可。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间断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治保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并通过定期走访、重点盯控等措施,密切掌握其最新动向,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加大治安卡口查缉力度,严查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超标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运输、车辆或人员无资质运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