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采取措施做好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28.07.2016  18:12

  为有效应对当前的防汛形势,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磐石市公安局积极行动,主动出击,扎实做好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强化动员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入汛期以来,磐石市公安局深入调研,了解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辖区民警充分认识当前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易引发事故灾害的严峻形势,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防止各类危险物品流失。同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汛期安全大检查,研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高度警惕储存仓库周边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强化规范管理,有效保障安全生产。针对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该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雷雨天气进行爆破作业,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防静电、防汛工作。同时,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禁超量、超范围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强化巡查监控,及时排除重大隐患。该局组织辖区民警采取视频检查、网上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危爆物品申领、发放、使用、运输等流转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问题。对发现的治安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其当场整改。当场难以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止其审批和使用民爆物品。做到发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努力消除涉爆隐患。

  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该局联合安监、工商等部门,组织涉爆企业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建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危爆物品管理培训会,组织涉爆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集中学习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增强从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防止因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