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6.02.2016  12:06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抓好对具备职业技能和壮体力型劳动力劳务输出,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打赢我省全面脱贫攻坚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时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通过帮扶推动,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实现转移就业或创业,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 

  《通知》指出,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到“六要”: 一要高度重视 。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脱贫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以超常规的思路,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高位部署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要摸清底数 。要动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对贫困家庭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的走访,精准甄别每个贫困家庭和成员的实际情况,建档立卡,为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准确依据。 三要精准培训。 在实施全覆盖式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以深度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为重点,优先进行技能培训,优先帮助转移就业,优先促进收入增长,保证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要搭建平台。 扩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发挥各部门、驻外劳务机构和基层平台作用,搞好劳务对接。发挥劳务输出品牌、劳务经纪人示范作用,引导外出务工。依托县域内工业园区、乡镇企业等本地资源,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地域经济特色,采取“企业+农户”的形式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居家就业。 五要鼓励创业。 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农民企业家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扶持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利用互联网技术,使家乡名优产品与市场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创业培训,开发培训项目,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 六要加强宣传, 深入挖掘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各类优秀典型,认真总结转移就业脱贫致富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扶贫攻坚的浓厚氛围,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