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家部门和单位合力推进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

06.07.2016  15:56

      7月4日,农业部等33家部门和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组织召开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经验做法,推进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加快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步伐。会议印发了《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共同行动》和《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办实事清单》。

      作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联系单位,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农业部建立健全片区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发挥好牵头责任。2012年,农业部牵头建立了由21个部门和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创新片区工作机制,这次会议进一步充实加强协同推进力量,将片区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国家旅游局、中国气象局等12家定点扶贫单位,纳入片区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发挥定点扶贫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推进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同时,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责任、项目协商、挂职干部对接和日常联络等机制,合力推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

      为进一步明确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思路和重点任务,农业部在征求33家片区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定点扶贫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共同行动。在总体思路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着力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二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和改革创新,努力把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建设成我国重要商品粮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态旅游目的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切实提高片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在行动内容上,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增强二三产业拉动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改革创新等六大具体行动。在保障措施上,提出完善联系制度、加大倾斜支持、突出产业扶贫、完善扶持政策四项保障措施。

      针对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提出的实际需求,农业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努力为当地排忧解难。近日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形成了100多项办实事清单,涉及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生态保护等方面,并明确了各项办实事任务的具体责任部门。农业部将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东北黑土地保护、粮改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草原生态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10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各单位都表示,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