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供给侧改革要抓住深层关系

24.03.2016  16:39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也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然而,当前学界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解还不完全一致,许多争论都停留在供给和需求关系本身,有人甚至把这一改革政策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供给学派联系起来。这里我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
  供给和需求是西方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和基本分析工具,特别是微观经济学运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来解释市场中价格的形成和变动规律,论证自由放任的合理性,当然这种分析还局限在个量上。而以凯恩斯主义为基本框架的西方宏观经济学,则把供求分析方法扩展为总量分析,提出了总供给曲线和总需求曲线的分析方法,用来研究经济增长、经济波动和充分就业等问题,其在政策含义上通常称之为“需求管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出现“滞胀”后,传统的需求管理政策遇到挑战,于是以反对政府干预,推崇经济市场化、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成为主导,而其中的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主要体现在“华盛顿共识”中,侧重“供给管理”。
  从方法上看,无论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还是供给学派经济学,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我国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存在本质区别:第一,它们所用的供需分析工具,仅仅是对市场运行层面的分析,其中所涉及的市场主体,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是以抽象的、孤立的“经济人”假设面目出现,因此根本无法分析供求背后的深层次经济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而我国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绝非仅仅是市场运行层面的问题,涉及诸多深层经济关系之间的辩证协调问题。
  第二,在它们的供求分析中,总量只是个量的简单加总,并不区分个量与总量在性质上的差别,更不包括数量背后深层的结构和比例关系。而我国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所以加上“结构性”三个字,恰恰强调了市场运行背后的各种结构和比例及其相互关系的调整。
  第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供给学派的经济学都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在具体学理分析上是两种对立的思维方式:前者强调大政府小市场;后者则强调小政府大市场。而我国提出的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含供求两端同时发力的辩证法,对此上述两个学派在学理上都无法做出自圆其说的解释。
  综上可见,要准确理解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回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上来。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供给和需求不过是呈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最表层的现象,它们是社会经济有机体内部各种关系的实现形式。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要给需求和供给这两个概念下一般的定义,真正的困难在于,它们好像只是同义反复。”因此单纯依赖供求分析,很容易被现象所蒙蔽。要真正理解一个社会经济有机体的内部结构和运动规律,必须深入研究供求背后的复杂关系。
  那么供求的背后是什么呢?人们往往认为供给对应生产,需求对应消费。事实上,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远远比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复杂得多。从一般意义上说,生产决定消费,包括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消费的动力;而消费则反作用于生产,既是生产的目的,同时又创造出新的生产需求。这是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基本辩证法,在具体经济关系中还需要对这种辩证法做具体分析。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言,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和消费关系常常被混淆,进而在理论上产生误解:一种是与生产过程直接相联系的消费,即生产消费。这种消费在性质上是作为“生产过程的一个内在要素”而存在,其过程始终处在资本的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如果社会上仅仅以这种性质的投资(即资本积累)来刺激消费,表面上看是在增加总需求,但实质上却只是生产领域内部的扩大再生产,如果没有生活资料需求的相应增加,必然会造成源头上的生产过剩(即资本过剩)。而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则取决于与生产过程相对立的消费,即生活消费。从单个资本角度来看,这种消费是处于“生产过程之外”的资本主义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属于最终消费,它的规模和水平才是最终决定生产性投资能否转化为真正社会需要的关键。因此,所谓供给与需求,其实质内容是资本主导下的生产内部结构、消费内部结构以及生产与消费之间如何保持合理的比例和结构的问题。
  流行的观点只是简单地套用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社会总需求的所谓“三驾马车”观念,认为投资构成市场需求,所以增加投资就会增加社会总需求。事实上,单纯增加生产性投资,虽然在单个资本之间形成相互需求,但就社会总资本运动的性质而言,这种投资在社会上增加的不是需求,恰恰是供给。所以那种笼统地认为增加投资就可以扩大总需求的想法,在方法论上是从市场局部和表面出发,孤立地、彼此割裂地对待供给和需求两个概念。要使生产性投资形成的供给最终实现,必须增加生产过程之外的消费需求,即生活消费。当然这种消费决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说的取决于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即心理因素),而是取决于一定经济制度下的分配关系。
  谈到分配,流行的观点认为分配不过是对劳动成果(或价值)的分割而已,与生产无关,所以他们在研究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时总是脱离开社会经济关系,就分配本身来谈分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认为,劳动产品的分配是由生产过程内部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因此,谈论分配关系如果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的决定性作用,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分配,之所以存在贫富差距,并由此带来有效需求不足,正是源于资本主导下的生产结构和性质: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控制劳动过程、占有全部剩余价值,并通过资本积累不断扩大再生产,而工人只能获得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这种生产性质决定了劳资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以及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对抗性矛盾。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和特征作出的战略性选择,根本不是对西方供给学派的运用。“供给侧”强调了从生产的决定性作用方面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逻辑和面临的问题,同时也包括了分配、消费等活动中许多环节的改革。今天的“中国制造”虽然已经遍布世界,但我国经济大而不强的状态依然严重,许多核心技术或者技术创新能力都掌握在别人手中,我们从事大量的代工生产或低品质的模仿生产,企业集中度低、国际竞争力不强;在生产过程中,工人们往往以高强度的劳动获得较低水平的工资,使真正的劳动者难以作为消费者。这种发展模式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不符的。因此,要使中国百姓真正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就必须从“增长型发展模式”向“共享型发展模式”转变。
  如何实现这种转变呢?关键是要开展“结构性改革”。结构性改革不能单纯理解为产业结构、部门结构、地区结构等技术方面的调整,更应该把它理解为以新兴科技为基础的国民经济有机体的重构,主要体现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的辩证调整上。例如,在生产领域,当前既有无效和低端生产过剩问题,也有有效和中高端生产不足问题,所以中央提出要改善供给的质量和结构;在消费领域,当前既有生产性消费过剩的问题,也有与民生相关的生活消费不足的问题,所以中央提出一方面要“去产能”,另一方面要“补短板”。在交换领域,当前房地产方面既有作为投资品(或投机品)的住房过剩问题,也有作为消费品(满足需要)的住房短缺问题,所以中央提出在这一领域从满足需要出发“去库存”。可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了如何把控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特有矛盾的辩证方法。
  坚持这种辩证思维方法,有助于认清一些流行的但却是错误的观点。比如认为消除产能过剩与政府扩大投资相矛盾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投资是造成产能过剩的原因,因此消除产能过剩,必须减少政府投资。它没有认识到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在性质上的区别,如果政府投资在消费领域,诸如基础设施投资、公共产品和服务投资等,不仅能消化过剩产能,还能补足民生短板,恰恰是供给侧与需求侧同时发力的表现。
  再比如,认为降低企业成本与提高工人工资之间相矛盾的观点。这种观点没有认识到就我国企业现实来说,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入手降低成本,比降低工资有更大空间,更符合竞争的内在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工人工资作为消费基金,其社会意义在于直接构成社会最终需求。通过降低工人工资提高企业效益是饮鸩止渴,其后果只能是造成更严重的生产相对过剩。
  至于那种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对立起来的观点,更是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想不相容。这种观点主要是套用西方供给学派的基本思路,盲目追求私有化、市场化,企图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单归结为减税等政策,以满足特殊群体的利益要求。这就并没有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即借助市场机制,通过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克服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中的种种弊端。
  总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权宜之计,而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让我们的改革真正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才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灵魂之所在。(刘凤义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