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棒“燃灯者”争做“传灯人”

06.03.2015  12:01
  连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先进事迹经媒体在全国广泛报道后,在我省法院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法官干警表示,要争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近日,省法院部署了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认识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将学习活动与法院的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全省法院掀起“争当邹碧华式好干部”的学习热潮。辽源市中级法院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安排部署林区两级法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图们市法院召开党组班子例会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等。

  作为人民法官的一员,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吕强对有邹碧华这样的好同行好榜样而自豪,他表示,邹碧华同志为法官队伍树立了一个新的标杆,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以廉洁奉献为工作信仰,为无数群众解决了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不仅要像他一样热爱自己的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一个让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更要继续他未竟的司法改革事业,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在改革的潮流中争当“水手”,不做“乘客”。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吕洪民对邹碧华同志敢于担当的精神感受颇深。“新时期法院领导干部,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思想上坚定、忠诚于事业,敢挑重担、创造佳绩;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履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有本领;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身正气,清廉如水。”吕洪民如是说。

  洮南市法院万宝法庭法官马骁骁说:“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有了努力的方向、前进的动力,更让我掌握了工作的方法,明白了怎样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转化成每一个司法案件。这样的路径和前进方式,为我这样一名长期在基层的普通法官,犹如在黑夜中点亮了一盏前行的灯。

  “吉林商事审判群”是省法院系统的民商事审判法官们审判业务研讨QQ群。为纪念邹碧华,发扬和继承其优秀审判成果,该群成立了《要件审判九步法》读书会。两个多月时间里,在这个拥有全省三级法院232名法官的群里,围绕邹碧华和《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话题发言十分踊跃。据悉,近日,“吉林商事审判群”将进一步围绕《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民商事审判中的应用做集中研讨。

  如果说,邹碧华同志是司法改革路上的“燃灯者”,那么这默默耕耘的一群法官就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传灯人”。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