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祥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07.12.2016  17:04

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祥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2月6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祥请求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祥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