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爱心款不容出尔反尔

05.06.2015  08:53

  继深圳龙岗盛平社区发出“救救10岁患白血病的女孩小乐平”倡议后,爱心款额已达105万元。小乐平的父亲黄光耀与社区服务中心签协议,每月提交使用明细,将余款捐给其他有需要帮助的人。没想到事情突变:答应捐20万元的广州企业要求退回15万元。(《南方都市报》)对于这种“退捐门”,我们虽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可以在道德上给予谴责,且有必要深究深层原因并“对症下药”,以维护社会的诚信和道德建设。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