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闺蜜担保吃了亏 法官调解姊妹握手言和

11.12.2014  14:42

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8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最终让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金某与杨某原本是非常要好的闺蜜,2006年3月16日,金某因出国经费不足向他人借款3万元,杨某以其工资卡提供担保。到期后,金某因出国未归无法偿还借款,为此,杨某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替金某还款。杨某每月工资仅有1700多元,却要拿出1000元用于还款,导致生活困难。对此,杨某的丈夫经常埋怨她,最终导致二人离婚。

离婚后,杨某独自一个人既要还款又要抚养孩子,生活过得十分艰辛。待杨某偿还完这笔借款后,于2012年12月1日起诉了金某要求还款,法院判决支持杨某诉讼请求。金某偿还了3万元借款。随后,杨某还坚持要让金某偿还利息8000元,然而由于金某常年在国外,每次回来只待一两天便再次出国,所以杨某一直未能要回剩余款项。2014年10月20日,杨某听说金某回国,于是来到法院起诉,办案法官马上和金某取得联系送达了传票,并安排第二天开庭。

庭审中,起初双方的情绪十分对立,后经法官耐心劝解,双方的误会才得以解开。原来金某在国外打拼,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一时也没有赚到钱,短暂回国后也羞于和原告见面,并不是在躲避她。杨某了解到金某的真实状况后,也理解了昔日的好姐妹,并愿意放弃利息的要求,选择了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