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四管”并进整治“三合一”场所

15.05.2015  10:33

  近年来,吉林市政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创新方法,再出举措,有效消除了大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政府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市政府印发“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职责、责任追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三合一”整治工作列入干部绩效考评;部门协“”,凝聚工作最大合力。建立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和通报工作机制,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村镇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全市141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三合一”整治工作机构,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4名挂钩干部,划片落实“包村(社区)、包街、包宅、包店、包厂”五包职责,及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自“”,着力转变监管模式。本着由消防部门主管逐步向单位、场所自管转变的理念,制定并落实《四条消防安全铁规》和《五条防火安全公约》。安全员在生产和收工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每周必须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学习;每月必须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季度必须组织员工骨干、安全员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年必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并将材料报送当地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