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验收

02.12.2015  09:39

  近日,省环保厅派出考核验收组对抚松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进行了考核。在两天的实地核查中,验收组一行通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观看专题片、实地考察示范点等方法,认为抚松县在创建过程中,城乡环境得到整治,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均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抚松县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认为,抚松县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生态环境优美宜人,境内拥有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的“人参之乡”。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成立“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推进和督促,制定并由县政府下发《抚松生态县建设规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生态产业。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多方协调,争取项目资金,一年来清收林地30030亩,造林28000亩,栽植红松、落叶松、阔叶树,森林覆盖率达到89%;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先后有15家企业申报了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3家企业申报了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200余家,无公害产品认证企业12家,三品认证总规模达到30万亩,占主要农产品三品种植的65.7%;精心培育生态旅游业,着力打造绿色生态观光旅游区。以创建国际化生态旅游名城为目标,紧密结合抚松新城建设,在景区基础设施、交通配套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了县域旅游接待环境,完成了全国标准化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强化生态防护,保障生态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大气综合治理,进行小锅炉改造和餐饮油烟废气整治,严格控制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城镇生态安全。四是注重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快推进抚松新城开发,推动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加大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处置”的三级联动模式和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