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环保局处理环境信访把好“五关”

23.07.2015  11:29

  

  今年以来,抚松县环保局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理念,把好“五关”处理好环境信访案件。

  一是登记关。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投诉人,对每一个投诉都认真登记,详细记录日期、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主要内容等,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二是交办关。对登记在案的信访案件,由局领导审阅后,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对各类信访件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案件转到责任人。

  三是督办关。具体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处理,决不徇私舞弊,对重点、难点、热点投诉,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是回访关。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坚持环境信访“回访制度”,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在一定时期内要定期回访,做到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

  五是归档关。在信访案件进行回访之后,在及时将情况报送领导审阅的同时,及时总结归档,实行信访案卷专人负责制,要确保信访件审理材料规范齐全,以备后用。

  截止目前,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32件,结案32件,处理率、结案率均达100%。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