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抗战老兵每人补助5000元

12.08.2015  10:25

  据新华社电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9月份之前发放到位。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4类: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工作,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精心组织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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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要求为抗战老兵建健康档案

  据新华社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1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慰问抗战老战士(含生活在大陆的国民党抗日老兵)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了解抗战老战士生活状况,对享受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依据相应政策及时给予救助;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和社区服务机构,为抗战老战士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抗战老战士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有需求的抗战老战士配发代步轮椅和助听器等。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抗战老战士送温暖、献爱心,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