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投资二处:增强案件意识是发挥审计威慑力的重要保障

09.12.2015  20:31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监督部门的威慑力,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我们在对省某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时,审计组发现建设单位未对工程设计进行招标,直接委托给设计单位。经过审计组的讨论、分析,未招标仅是表面问题,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争取在设计费等核心问题上打开突破口。

  设计费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单位为了多获取设计费,通常情况下采用的方式:一是直接将设计费本身上调,其他费用不变,总投资随之上调;二是将设计费和其他有关设计费的取费基数同时上调,总投资随之大幅增加。这两种办法虽然都达到了调高设计费的目的,但总投资也会甚至会发生较大的增幅,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动作明显,很容易被发现。因此,设计单位往往不采取上述常规做法,而是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偷梁换柱,即采用了“新工艺”:将设计费上调,而将建安费相应的下调,保持总投资基本不变。这种方法既达到了调高设计费的目的,还没有增加总投资。省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即采取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导致多报多批设计费1300多万元、多签设计费500多万元、多结多付设计费300多万元;设计单位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达300多万元。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势必导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减少,从而缩减建筑安装工程内容、降低建筑安装工程标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规模和质量。

  应当说采取偷梁换柱获取设计费性质是严重的,必须无情揭示,严肃处理处罚。建议有关部门要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切实提高执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单位及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自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多管齐下,保证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防止出现高楼大厦建起来、领导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省厅投资二处  杨国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