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22.12.2015  16:28

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地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分工再细化;新增地质调查员、地质实验员职业(工种);127个绿色职业中,国土资源领域占多席

 

      记者日前获悉,业已出炉的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首次将“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并标注为绿色职业。对地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分工,也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国土资源领域诸多专业从业人员在国家职业“户籍”中的定名及名份变更,折射出了国土资源管理事业长足发展的向好态势。

  据了解,2015年版《大典》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包括国土资源部在内的70多个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历时五年,在1999年版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基础上修订而成。2015年版《大典》,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需要,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严谨,在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设计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修订后的职业分类体系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并列出2670个工种,标注了127个绿色职业。

  于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而言,此次修订最大的利好在于实现了土地类职业零的突破。在1999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没有设置土地相关职业。此次修订,新增了“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这一职业。明确该职业是指“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监测、监管指导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此外,此次修订保留了1999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已有的“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并在此基础上,又将该小类进一步细分为6个细类职业,即“地质实验测试工程技术人员、地球物理地球化学与遥感勘查工程技术人员、水工环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地质矿产调查工程技术人员、钻探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员”归类到“测绘和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下。

  新版《大典》还对继续保留的“地质勘查人员”小类的职业工种分类作了调整。1999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地质勘查人员”下有15个职业(工种),此次修订后变为5个职业19个工种。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地质调查员”职业,下设“区域地质调查员、矿产地质调查员、海洋地质调查员、环境地质调查员、水文地质调查员、工程地质调查员、地质灾害调查员、农业地质调查员、矿山地质调查员”9个工种。新增了“地质实验员”职业,将原“磨片工、淘洗工、地质采样工、地质样品制备工”工种内容归并到“地质实验员”职业下,并在“地质实验员”职业下新设“岩矿鉴定员”工种。

  此次修订,包括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地质调查员在内的国土资源领域诸多“工种”,均入围国家绿色职业。这是我国首次尝试将部分社会认知度较高、具有显著绿色特征的职业标示为绿色职业,旨在推动绿色职业发展,促进绿色就业。

  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参与《大典》修订工作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我国职业的“总户籍册”,能够在这本“户籍册”中报上“户口”、明晰“身份”,反映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在社会职业结构中的新变化,折射出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和地勘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彰显。他同时指出,对职业进行分类管理,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大背景下,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大典》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具有服务作用,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具有基础作用,在职业教育培训中具有引导作用,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具有规范作用,如何充分利用好此次修订成果、进一步规范行业职业标准、加强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是应早日提上日程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