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答辩工作的通知

23.03.2015  12:40

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 、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评聘结合”改革有关高校: 

  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2013〕36号)规定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103号)要求,省人社厅组织开展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人员  

  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已经受理材料的人员。 

   二、 答辩时间、地点、方式 

  1.  三级岗位答辩 

  答辩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8:00 

  答辩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叉口东南角。) 

  答辩方式:纸质提纲答辩(1000字以内)或PPT答辩。 

  2.二级岗位答辩 

  答辩时间:2015年3月30日13:00 

  答辩地点: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2号楼答辩中心(前进大街1224号,繁荣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答辩方式:纸质提纲答辩(1000字以内)或PPT答辩。 

   三、 答辩相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请在答辩开始前15分钟报到(PPT答辩人员请在开始答辩前30分钟报到,自行将PPT拷入到答辩电脑中),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答辩提纲5份;答辩人本人无法参加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替答辩(需提供答辩人授权的纸质材料)。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方式进行,每人5分钟,自述主要结合业绩情况、成果荣誉等方面进行,答辩人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请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并在3月26日前与专技处联系,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联 系 人:董淑云  夏晓锋 

  联系电话:88690662  88690925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