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包工程停工 310多万人工费被拖欠五年

30.12.2015  22:29

  穆先生在2010年承包了一个建别墅的工程,可工程只干了不长时间就暂停了,这一停就停了5年,直到现在也没复工,而这5年来穆先生手下的工人也是一分钱工钱没拿到。

  穆先生说,2010年,他从长春建工集团吉源建设股份公司手中,承包了国信地产一个别墅项目的地下车库、房体等工程。国信地产是发包方,吉源是承包方,自己是清包,工程开始几个月,就停工了。

  穆先生说,当时他跟吉源公司签署的合同中约定,在工程全部完工后结清工钱。不过,因为工程没有全部完毕,自己就被告知暂时停工,所以这停工的5年来,310多万,他一分钱钱也没拿到。

  穆先生说,为此,他多次找到吉源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对方承认需支付他310多万元的人工费;而李先生没有付钱的理由,是开发商方面没有跟他结款。

  采访中,穆先生提供了一份《建筑工程劳务清包施工合同》,甲方是吉源公司,乙方是穆先生,上面双方约定,由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或甲方无力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向下进行,甲方15日之内结清乙方全部工程款。对此,李先生表示,工程暂停并不是他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也是受害者。

  对此,国信地产负责人宋先生表示,工程确实是由于附近居民认为挡光暂停的,明年开春就会复工;而他们已经支付给吉源公司1000多万工程款,剩下的只是一部分,这要根据复工后的建设进度,分期支付。对于已经拿到的1000多万工程款,李先生没有异议。那为什么他不用这笔钱,支付给穆先生呢?李先生说,因为根本不够用。

  此外,宋先生表示,现在,国信地产与吉源公司双方有两点分歧:一是支付金额上,李先生给出的报价跟他们审核的价格有100万左右的出入,这一点双方可以再协商;二是支付形式上,按照双方合同,剩余工程款在吉源方面资料送档案馆备案后,然后扣除总造价的5%质保金外,剩下的钱,一年内分三次付清。对此,李先生表示,价格审核可以再协商,但付款方式虽然合同有约定,但因为担心工程无法复工,他不能接受。针对整起事件,律师表示,根据工程暂停的原因来看,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合同内容以外的突发情况,所以从国信地产与吉源公司方面来说,双方都不构成违约。

  律师表示,从目前的合同内容来看,双方并不存在违约情况,如果不存在违约,想解除合同很困难,但现在毕竟发生了与签订合同当时预料不到的一些事,建议以这种情事变更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变更合同条款的内容,但是否能够被认定为情事变更,在审理的过程中来认定。双方谁对合同内容产生异议,谁就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情事变更;至于穆先生反映的欠薪问题,如果穆先生属于没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双方签署的合同,极有可能涉及无效,所以她建议,穆先生可以和工人前往劳动稽查大队,请求帮助维权。29号下午,记者了解到,经过三方协商,几个问题,大家都已经达成口头协议,但几方都没有透露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