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5.04.2016  04:41

   城市晚报讯   昨日9时,吉林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召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查办和加大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是检察机关和扶贫开发部门共同的责任,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以便共同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

   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监管力度

  吉林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遵循了几个原则,其中要围绕扶贫基金监管核心,瞄准扶贫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预防和处理职务犯罪问题。围绕扶贫资金是否用于贫困人口脱贫这个关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实施。区别对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等案件,做到宽严相济、重点强化预防,实现预防到位、帮扶到位、惩治到位。

  集中整治和从严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维护扶贫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围绕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工程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事一议帮扶脱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政府、行业、市场、社会等资金来源渠道,监管资金落实;瞄准资金拨付、帮扶项目、帮扶力量等工作、监管资金使用,着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严格考核等环节、监督资金管理。突出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坚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围绕发生在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互联网+扶贫”产业等重点工作,坚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资金收益、劳务输出、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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