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藩篱拓新路——我省职称分类改革综述之服务管理篇

28.06.2016  21:44

  曾经,职称评审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评定音”,缺乏聘后监管,造成了“大锅饭”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受挫。

  我省在职称分类改革中不断加强服务管理,依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单位性质的实际,打破以往职称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固化的藩篱,建立综合性、多元化的评价导向,推动“评职称”向“评称职”转变,一批批行业精英脱颖而出。

   破除壁垒 “撬动”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我省职称改革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中政策引领的独特优势和“撬动”作用,促进科技与产业结合、科研人员与企业结合、科研成果与市场结合,成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不竭的“源头活水”。

  长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敖玉辉是我省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制定后的受益者之一。他对自己在吉林化纤集团工作期间成为受聘的二级教授,并成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感到不可思议。原来,他在吉林化纤集团工作期间,因研发成果转化效益贡献突出,被破格晋升了教授和正高级工程师“双职称”。

  “长期以来,我省科研人员与科技成果数量很多,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两层皮’问题突出。对此,我省专门制定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聘倾斜政策。”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宝君说。

  目前,连续4年开展的全省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答辩认定工作,按照“严格要求、宁缺毋滥,不模糊估算、不推断认定”的原则,已累计为249名科研人员认定了科技转化成果,167人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16名专业技术人才由中级职称直接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为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今年,我省在以往集中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实行单独申报、专门评定、专岗聘任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会同省委人才办正在组织开展吉林省创新驱动杰出领军人才暨科技成果转化英才评选,省人才开发基金拿出专项奖励资金,重点表彰奖励在省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三类人才,即科研人才、企业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发挥这些研发应用型人才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我们就是要通过一系列为成果转化人才‘搭梯子’‘设椅子’等倾斜性政策,推动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难、收益难问题,让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立福说。

   统分结合 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激励机制

  “经过盲评初审、答辩复审、机评终审和现场公布结果四道关卡之后,我的研究员终于评了下来。”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付利说,这种既有“背对背”,又有“面对面”的评审办法,增强了职称评审的透明度和专家评委的责任感,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投“关系票”、拉“人情票”情况的发生,单位同事对此都十分认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能力的需要,我省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建立了动态灵活的调整激励机制,实现人才效用最优评估。

  对参评人员的分类,是职称评审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评价效能的关键环节。从2012年开始,我省推行了分类评审改革,采取事业与企业分开、正常与破格分开、省市县三级分开、面试答辩与业绩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行信息化评审改革,在全省工程、农业、经济等12个系列中探索运行信息化评审模式。

  重新修订完善27个系列高、中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坚持职称评价以实绩为主,以实际能力为衡量标准,强化参评人员本职本岗的职业品德、专业素养、从业经验、岗位能力和工作绩效在评审条件中的权重。对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条件,对事业单位人员中省直、市直和县级以下人员分设标准。

  建立科学、动态、规范有序的人才激励机制,一直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难点”和“短板”。从2014年开始,我省在全国首开二级教授(研究员)聘期考核先河,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有效解决了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在岗不履职等突出“顽症”问题。目前,经用人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复评、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会集中进行面试答辩终评,对受聘期满的163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了集中评估考核,累计解聘11人,缓聘24人。

   强化监督 提高社会公信力

  职称评审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决定了职称工作的生命力和社会影响力。我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为指导,经过不断探索,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

  建立“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实行“四方联审”“四级公示”制度。印发了《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严格落实“个人和单位双承诺”诚信制度、“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核制度,严格施行诚信承诺、学历查询认证、学术论文检索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诚信立档、纪检监督监管和申报评审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逐一进行检索鉴别,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近3年累计直接通报取消了违纪违规286人的职称任职资格。

  今年,我省还将在各系列规模较小、参评人数相对较少的职称评审会中全力推行参评人员现场“背对背”答辩、专家现场打分投票、现场公布评审结果的做法,为我省人才兴业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短评

   让创新创业之火越烧越旺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的关键在于人,创新的动力与源泉也在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是创新发展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解放思想,慧眼识才,爱才惜才。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要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近年来,我省在职称改革中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单位性质的实际大胆创新,打破以往职称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固化的藩篱,为创新型人才职称晋级搭桥铺路,促进并保证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火热进程,为一切有志于创新创造、干一番事业的人才提供了广阔舞台。我省通过职称分类改革,打破壁垒,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坚持以用为本、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了职称评定公平公正,激发了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特别是注重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分类评价,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激励机制,调动了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以说,职称分类改革正在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火越烧越旺。

  “黄金累千,不如一贤。”努力让每一个头脑都转动起来、每一个创新细胞都活跃起来,汇集成为创新发展的巨大动能,是我们在未来发展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