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枪杆子” 借力“笔杆子” “四打击四规范”全力维护农村食品安全

11.12.2014  19:39

自9月初以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农村食品安全。12月1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093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216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39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9户,查处有影响的食品违法案件808件,移送司法机关34件,查扣和没收问题食品19412公斤,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初见成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紧紧抓住我省农村食品市场的产业特色、地域特征和突出问题,四部门共同“亮剑”,联动执法,突出发挥公安机关“枪杆子”的作用,利用法律武器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密切行刑衔接,突出刑事处罚,按“三个100%”要求,重拳出击,打出了声威。梨树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大队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行动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侦办了6起案件。先后破获了代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王某某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李某某非法屠宰案、费某收售病死畜禽肉案、刘某制售伪劣食用油案以及侵犯“五粮液”和“贵州茅台”地理商标“傍名牌”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笔杆子”的力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通过发布企业“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批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力量实施全方位监督,把问题企业暴露在阳光之下、市场当中、公众面前,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形成食品市场淘汰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在各类媒体上刊播动态信息近100条,发布大检查中问题企业和整改不到位企业信息20余条,曝光了10余起典型案例,起到了“惩处一批、警示一方、震慑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全省621个乡镇、1300个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小屋”的科普宣传、投诉举报、快速检测、咨询服务“四位一体”功能和前沿哨所作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食品消费者安全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兑现举报奖励。延边州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拿出200万元,作为投诉举报奖励资金。通过采取社会共治措施,形成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食品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治久安需要长效机制来保障。我省在专项行动中,立足长远,边打击、边规范,逐步构建监管新常态。《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监督管理制度》已广泛征求了意见,即将印发实施;在农村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在全社会倡导“寻找笑脸就餐”。与此同时,敦化市运货车备案管理、四平市农村宴席大篷车“一车一总监”等一些成形有效的做法也逐步提升为制度性的长效机制;柳河县乡镇监管机构已挂牌运转,并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为保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省长专项资金列支70万元专门用于“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投资400万元重点建设200家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小屋;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先后组织召开了1次调度会、1次现场会、2次新闻发布会,先后到永吉、乾安、磐石、梨树、柳河、敦化等10余个县市,深入基层指导,进行督促推进;现场解决监管事权划分、案件协查等具体问题;组织督导检查,防止“雨过地皮湿”,措施不落实。对在行动中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不落实的个别干部,建议食安办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干部调整时,慎重使用、边缘化使用;把专项行动纳入各地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示范县、示范园区考核标准,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评选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一票否决条件。

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领导表示,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等特点,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虽然有所遏制,但一些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专项行动虽然接近尾声,但收尾不是收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规范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将把农村食品市场规范项目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内容,突出抓案件查办、抓宣传教育、抓机制建设,重点在夯实监管基础、推进机制建设、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社会共治四个方面持续发力,让“五无”食品无立脚之地。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有海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进行新闻发布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雪松回答记者提问

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刘宇峰回答记者提问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孟民回答记者提问

吉林日报记者就我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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