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太王镇“八项措施”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

08.08.2018  1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安市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集交委发〔2018〕3号)要求,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太王镇采取“八项措施”,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打压交通安全违法势头,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组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主管交通工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监、交通、农机、教育、派出所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太王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大整治各项工作。   三是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单、条幅、板报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交通安全大整治的工作目的和交通安全知识,使人民群众对大整治工作能深入了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交通违法治理。以镇辖区农村公路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农用车、三轮车等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空挡滑行等违法行为,杜绝无牌、无证农用车辆行驶(作业),坚决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治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硬性隔离设施欠缺、公路平交路口过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公路路面、涵洞、交通设施损坏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地段,以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登记照册,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坚决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各村委会(社区)成立交通安全劝导站,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任劝导站站长, 并配备1名至3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劝导员坚持在国、省、县道进入行政村路口和农贸集市出入口及多条乡村路交汇路口等关键地点和逢节假日出行高峰,恶略天气,客运班线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段,集市贸易、文体、庙会等活动时做到“必劝”,并对劝导的对象、车辆、地点和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提升被劝导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镇长、分管交通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武装部长、公安派出所长、镇交通助理、镇农机站长、村委会主任、村劝导站长“八长共制”,明确包片、包路、包车辆、包驾驶人员、保安全的“四包一保”责任清单。强化“主体在市、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安监、交通、教育、公安、农机等相关部门全面参与、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大整治行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道路隐患排查,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大整治扎实有序推进。   八、加强督导检查。针对任务目标,对大整治活动进行全程考核,对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不落实、风险防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问责。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确保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