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到期租户失踪房东找开锁公司开锁:物品被搬空

28.05.2015  10:23

  房屋对外出租,每月按时上门收取房租,然而租期已过,租房户却玩起了失踪,这可愁坏了郑大爷。5月19日,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延吉市民郑大爷找来开锁公司人员强行开锁,却发现室内物品全被搬空了。

  郑大爷在延吉市东方花园有两处房屋,一处自用,一处出租。他于2013年4月末将90余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一名青年男子,每年收取1.2万元房租。因为长期“合作”关系,今年年初开始,该男子与郑大爷协商,房租为每月1000元,按月交纳。前3个月,该男子都主动与郑大爷联系,郑大爷再上门收取房租。然而4月末,租期已到,该男子却没有联系郑大爷。郑大爷也没多想,在家等了几天后,主动打电话联系,手机接通了,却始终无人接听。接连几天,该男子都不接电话,郑大爷又敲门找寻,却始终无人应答。他不免有些担心:不会是生病了没人管,出什么意外了吧?

  无奈之下,郑大爷于5月19日上午,来到延吉市新兴街道民平社区寻求帮助。社区调委会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了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到租房户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给该男子打电话依然无人接听,随后大家找到东方花园物业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然而该男子留下的所有电话都没人接听。最后,社区工作人员在物业工作人员和郑大爷的见证下,找来开锁师傅,将门打开。

  房门打开的一瞬间,郑大爷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电视、炒锅、床垫子等物品全都不见了,室内一片凌乱。此时,大家提议郑大爷报警。郑大爷却说:“这件事我决定不追究了,现在的年轻人也不容易,一定是生活所迫才会拿我的东西,那些东西也就值1000元,只要知道不是人出事了就行了。

  对此,社区调委会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签订正规出租合同;审核并复印租房人的身份证,必要时到派出所查验一下,避免案犯入住;先交租金后入住,避免租金纠纷;交一定的押金,具体数额以房屋内装修、家具、电器的评估值为准,以避免盗窃、损坏;定期到房子中看一下情况,防止出现二次出租、破坏房屋装修等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