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 竟发现房子归属自己和死去的前夫

19.04.2017  18:56

长春市民金丽在红旗街西三胡同有一套62平方米的房子,前一段时间,她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她突然发现,这套房子不能抵押,不能过户,原因是这套房子在档案上不仅归属她,还归属她的前夫。而她的前夫在18年前就出车祸死了,当时还有法院的判决为证。金丽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证明这套房子是她自己的。4月18日,记者来到了金丽女士的家。

工厂分给她一套房

金丽这套房子的故事要从她上班的时候说起,金丽是长春市无线电一厂的员工,当时金丽做的是会计工作。1987年,金丽和前夫安先生结婚,婚后,安先生一直在吉林市上班,夫妻俩两地分居,两人育有一子。

1995年的时候,考虑到金丽的特殊情况,金丽所在的工厂给她分了一套房子,当时这套房子是平房,面积大约不大。

在金丽家里,记者了解到现在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已经破产了。2017年3月27日,该厂破产清算组给金丽开了一份证明:证明了金丽所说的在1995年单位分房的时。

金丽说:“当时我和我前夫关系不好,一见面就吵架,后来他从吉林回到长春之后,我们的关系更差,就不在一起住了。当时我们就想离婚,一直拖到1999年才把离婚手续办了。”

离婚前5天 房子拆迁了

1999年这个年份对于金丽来讲,有很多变故。第一个变故,是她的房子拆迁了,另一个变故是她和前夫安先生离婚了。

金丽说:“我是1999年11月19日离婚的,离婚时我和前夫是在民政部门办的离婚手续,当时定的是房子归我,独生子由我抚养。”

在离婚前5天,金丽的房子拆迁了,是长春市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的房子。1999年11月14日,金丽和该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因为金丽的房子比较小,回迁安置的房子面积比较大,金丽还多交了1万多元的房屋面积扩大款。

离婚了,在等待回迁安置的过程中,不想,金丽又因为她前夫的一次意外还参与了一场官司。

前夫车祸中身亡了

2000年9月13日,金丽的前夫安先生遭遇了一次车祸,安先生不幸在车祸中不治身亡。

金丽说,出事以后听交警说,出事时是那天21时30分,地点是西郊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和乘客聊天,没有看见过马路的安先生,结果就撞上了。撞完之后,这位司机还肇事逃逸了。后来交警把这位姓李的出租车司机抓了回来。“当时我儿子只有13岁,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作为我儿子的监护人参加了诉讼,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时法院判决出租车司机赔偿我儿子5.8万元。”

“前夫出车祸以后,我就独自一人带孩子。后来,回迁房下来了,我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孩子抚养成人。”

办过户她发现房子有亡者一份

十几年来,金丽和儿子一直在这套房子中生活。回迁房下来后,为了办产权证,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还给金丽出了证明,证明这个房子产权只属于金丽一个人,金丽拿着这个证明,办理了产权证和土地证。

大概在2016年的时候,金丽年龄也大了,她准备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小安,不想在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时出了意外,这个房子不能过户,也不能抵押。原因是,这套房子不属于金丽一个人,而是属于金丽和他的前夫共同所有。对此,金丽感到非常不解,金丽拿着长春市无线电一厂的证明和离婚协议复印件等一堆材料说:“当初单位分房子的时候,是分给我的,和我前夫一点关系都没有。离婚时离婚协议也写清楚了,房子归我。后来回迁时,我自己一个人交了面积扩大款。还有,房产证上也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怎么还会有那个死人的一份呢?”

两条路 都走不通

这几个月来,为了房子的事儿,金丽跑了很多次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在这里她得到了两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一种是,拿出当时离婚时写明房子归女方的离婚协议原件。一种是,办理继承。对于金丽来讲,这两条路都走不通。金丽说:“离婚时都过了这么多年了,离婚协议书我手中都没有原件了,想要找原件只能到婚姻登记处去查,可那里也不能把原件给我呀。办理继承更麻烦,得开出我前夫的死亡证明,还要开我前夫的父母的死亡证明,还要进行公证,我前夫出车祸死了,有法院的判决为证,他的死亡到好证明。可他的的父母死亡证明我都不知道上哪开去,他老家是齐齐哈尔的,我们婚姻存续的时间内,他们就过世了,都快20年了,我上哪里去找他家里人去?这个证明怎么开呀?”

金丽现在没有办法了,最后找到了《长春晚报》,希望记者帮忙,看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这个难事儿该咋解决。

事情不是没有解决的招

4月18日,记者联系了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就金丽遇到的事进行了咨询。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关于房屋权属的事非常复杂,不同的房子,不同的情况,主要他得看房主手中有什么材料。对于金丽的事,的确需要出示离婚协议原件,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写清,或者不当处分财产,就得重新分析。当得知金丽手中的离婚协议原件已经没有了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说,这可以找婚姻登记处,从婚姻登记处的档案中调出当年的档案,复印后盖公章就有效。房子是不是婚姻存续期间内的两人共有财产,这得调阅房屋底档,如果房屋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且房屋归属不清,就得开已经死亡一方的死亡证明,为了防范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房产的主张,还得开已经死亡一方的亲属死亡证明。如果死亡证明开不了,可以找法院起诉,进行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内,没有人主张权利,就可以证明房子权属了。

记者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回复转告给了金丽,金丽说,她准备近期再去该中心,她现在只有一个目的,用什么最简单的方法证明这套居住了多年的房子就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