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药品标准实现新突破

30.07.2015  18:02

科技标准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夯实基础、提高水平、强化能力、着眼未来”的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主线,抓好制度机制建设,组建专家库,建立数据库,食品药品质量标准、检验标准、管理标准实现了新突破。

中药材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初显成效。我省作为“北药”基地之一,具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但我省未颁布过独立成册的吉林省中药材标准,仅在1977年编撰的《吉林省药品标准》中收载了56种中药材,在2000-2003年公布了26个中药材散标。中药材标准的缺乏和滞后,严重限制了监管和检验工作的开展,制约了企业新药开发和习用药材的销售、使用。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方协调,谋划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与省质监局多次沟通,将中药材标准纳入其他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探索出一条制(修)订药材标准的新途径;二是利用省科技厅双十项目资金300万元和省中医药科学院资金300万元,与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科学院和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合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三是自主调整资金90万元,组织制(修)订计划18项;四是在省药品检验所配合下,对原有82个中药材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保留60个品种,废止15个品种,修改7个品种。

推进食品药品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协调质监部门,拟定食品药品标准“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多次协调,作为我省食品药品地方标准归口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在“十三五”期间制(修)订中药材、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标准,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方法标准,食品药品管理标准等三大类340项地方性推荐标准的组织和规划工作。其中,食品药品管理标准和医疗器械地方标准具有历史性的突破,可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细化和补充,全面促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目前,2016年标准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全面提升标准起草单位的能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7月16日组织开展全省食品药品标准培训,为提升起草单位的工作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建立全省食品药品标准数据库。吉林省食品药品标准数据库涵盖医院制剂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及食品安全、药品、中药材、化妆品、医疗器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数据查询等。随着标准内容的增多和功能进一步的完善,必将对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提升和服务社会公众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组建全省食品药品标准专家库。2015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和完善了《吉林省食品药品标准专家管理办法》,组织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所、科研院所、相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进行申报。经过审核,目前已组建起一支涵盖中药材、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多领域高级专业人员的食品药品标准专家队伍,将为全省食品药品标准工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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