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

04.07.2015  08:54

  7月3日上午,吉林省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在吉林市江南世纪广场举行,拉开了我省住房公积金新政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我省各地以此为契机,均会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度,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人心,惠及更多的百姓。

  今年6月1日,我省出台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此次宣传活动就是把《意见》的精髓传播到百姓中去。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赵伟说:“目的就是让住房公积金真正给百姓带来实惠,圆百姓的安居梦。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解决因首付款不足而无法贷款的问题;还有就是可以互贷互还,就是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时,可以与父母或者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在全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比如在长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想在省内其他地区买房,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张妍)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