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
07.09.2017 03:13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两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判定原因均系驾驶人瞭望不够,未确保安全通行,发现险情后采取措施不当。 8月26日9时40分许,吉C5346G号小型轿车在长郑公路23公里加50米处,超越前方同向驾驶的重型牵引车时,与相对方向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吉C5346G号小型轿车内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26日11时20分许,一辆车号为辽AK2712的宇通牌客车沿鹤大高速公路鹤岗方向行驶至844公里加500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吉F17604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商砼车)刮擦相撞后侧翻,造成辽AK2712号客车内乘员1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这两起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级交警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整治措施,在省际执法站将进行24小时勤务,其他执法站勤务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固定监控设备和移动测速设备,加强对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客运车辆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现场处罚力度,针对本地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夜间巡逻管控。
与此同时,我省交警部门将以重点车辆的检验、报废及违法处理等隐患清零工作,把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事故案例推送给“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起到警示、提示的作用,并且严格执行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教育培训、24小时GPS动态监管等制度规定,强化人、车、企业源头隐患动态排查,切实清零源头安全隐患。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均要开展深度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深层次原因,分析查找人、车、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防范意见、建议,并严肃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07.09.2017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