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职称评聘有条不紊

17.02.2016  12:45

  近日,网上刊登《关于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中途作废,回应“贯彻人社部文件”》一文,引发各界广泛关注。一些教师表示:“2015年6月,省里下发各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后,市里就开始了职称评聘的准备工作,到8月材料已经基本提交完毕。”、“本以为年前就应该评聘结束,为什么又出来新的政策?这不是朝令夕改吗?”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 

   疑问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从6月开始,2015年12月底,各基层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已结束?  

   【回应】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仍在有条不紊进行。  

  “目前,关于各基层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已于2015年12月底前结束这一说法,与我省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省是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须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开展年度评聘工作。因获知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将于2015年下半年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准备在全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所以,我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推至2015年年底前启动。2015年9月7日国家召开会议,对改革工作作出了专题部署,按照国家的“全国将于2016年完成新制度完全入轨”的意见精神,我省于2015年11月在全省启动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年度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年度评聘工作要经过个人申报、学校差额推荐、专家评审、复核确认、单位(学校)聘用等步骤,各地区开展专家评审也就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委会评审例会前,须向省人社厅申请例会,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例会。截至2016年1月5日,各地区无一向省人社厅正式申请例会,都处于专家评审组织筹备阶段,所有市州均未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不知网评“中途作废、推倒重来”的说辞来源何处。 

  对此,记者在吉林省人社厅看到了2015年6月4日省人社厅印发的《2015年吉林省职称工作会议材料汇编》中,很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截止时间定为8月底或9月底。但在所有地区中小学系列一栏中确实都写着“待定”。 

   疑问二:2015年中小学教师评聘工作重新启动?  

   【回应】 职称评聘不会推倒重来,全省各地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一在3月底前结束。      

  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省启动2015年评聘工作后,由于个别地区在执行国家和省里政策时出现偏颇,引发了一些基层一线教师集中上访事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年度评聘秩序;由于个别学校在落实政策和执行程序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将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违规纳入推荐范围,引发了连锁上访事件。“连后勤人员、看校门职工都成了参评对象,不仅对一线教师的身心和权益造成了极大伤害,更不符合国家改革要求。” 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说。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需要采取讲课说课、答辩考核、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审方式。” 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说,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个别地区和学校只走“走过场”,影响了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引起了一些教师不满和上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1月5日省人社厅职称管理部门召开了市州专题座谈会,依据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规定就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就草拟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预通知》征求了参会人员意见。会议结束后,省人社厅将《预通知》送省教育厅征求意见,与省教育厅进行共同商讨。截至目前,《预通知》只作为内部讨论材料,并未对外公布,联合发文一事根本不存在,有关措施也正在研究完善过程中。 

  省人社厅专技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为平稳推进改革,下一步吉林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改革政策规定和程序,严格落实各项评审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做好评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符合申报条件参评教师的切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