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授予我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法官王宝胜“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

06.11.2014  20:32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会见王宝胜
  • 省委政法委、宣传部领导及省法院领导会见王宝胜
  • 王宝胜同志下乡办案
  •   10月19日,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共同授予我省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宝胜“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王宝胜“全国模范法官”称号。10月20日,王宝胜载誉归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殿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韩煦东在省法院会见了王宝胜,对王宝胜同志取得的荣誉表示热烈祝贺,赞扬王宝胜为全省法院和全省政法系统以及全社会树立了榜样,号召全省法院和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向王宝胜学习。

      王宝胜在法院工作30年,办案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投诉,先后身患三种癌症,三次从死亡线上挣扎着走了回来,仍然工作在审判第一线。曾先后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十杰法官”、被省纪委评为“勤政廉政优秀党员干部”、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

      会见中,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殿民称赞说,王宝胜同志办案如铁、意志如山、品格如水、境界如山,为全省法院乃至全省政法系统广大干警都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王宝胜同志事迹过硬,精神感人,群众基础好,引导性强,不仅全省法院系统要学,在全省政法系统也要开展向王宝胜的学习活动。

      省委宣传部韩煦东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宣传表彰“最美基层法官”王宝胜这一典型,对于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现实意义。王宝胜同志是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也是全社会楷模,是“吉林好人”的突出代表。要通过广泛宣传学习,弘扬正能量,引领社会风尚。

      省法院院长王常松说,王宝胜同志一是品格高尚,从事法院工作30年,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二是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办案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体现了很高的政治和法律素养。三是廉洁公道。王宝胜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坚持廉洁执法,老百姓评价他办案公道,胜败皆服。全省法院要广泛深入开展向王宝胜同志学习活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作出积极贡献。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涛、省委宣传部社会宣传处处长赵永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刚、东丰县法院院长钱立军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