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治理重污染天气

20.10.2016  13:35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制定多项措施,在“十三五”期间重拳治理重污染天气。

  本网讯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制定多项措施,在“十三五”期间重拳治理重污染天气。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我市以城区为重点,以县(市)区落实为核心,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吉林市重污染天气每年减少3-5天,到“十三五”末期,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城市在预警期内,通过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力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

  按照要求,在今年10月1日到2017年4月15日期间,我市将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严防严控。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我市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钢铁、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和错峰生产;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频次,从严查处恶意排污行为;组织燃煤供热企业建设洁净煤储备库,所有燃煤供热企业全部使用洁净煤,在保证居民供热的前提下,必要时适当降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商务写字楼等公共设施的供暖量;所有物料堆场必须实行全覆盖,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减少或者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减轻城市扬尘污染,适度增加道路清扫洒水降尘频次;严格实施机动车限行禁行;及时增加公交运力,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企事业单位车辆统一接送上下班,制定公职人员错峰上下班和临时串休方案,减少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数量;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以用促禁,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加大油气治理力度;强化生活污染源管控。

  我市将强化重污染天气的源头治理,加快实施“气化吉林”工程,促进清洁能源应用,增加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把大气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同步安排,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升城市软化、硬化覆盖率,减少裸露地面,推行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最大限度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问题;从严制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江城日报记者/璩竹林 通讯员/张启众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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