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对车窗抛物进行处罚

28.03.2017  16:54

   交警执法记录仪、卡口视频监控随机抓拍取证

  

  3月26日,在吉林大街泰山路口附近清扫马路中间垃圾的丰满区环卫工孙建锋,小心地避让过往车辆。

  

  “从现在起,我市交管部门依法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3月24日,市交管支队宣传处指导科科长杨新凯说。他说,现在各交通卡口的监控,以及在路上执勤的交警依靠胸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取证,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100元。

  车窗抛物危害多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环卫工在马路上清扫作业时,被机动车撞死撞伤事故,如果没有车窗抛物,这些血淋淋的交通案件就会减少。”市环卫处副处长刘忠诚说。

  3月20日凌晨3时18分,王某驾驶一辆货车,沿越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致和立交桥上时,将正在桥上清扫路面垃圾的环卫工罗某撞倒,罗某当场死亡。

  3月6日凌晨3时40分左右,刘某驾驶一无牌照摩托车,沿高新区厦门街由东向西行驶,将正在吉林大街路口清扫垃圾的环卫工隋某撞伤,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杨新凯提供的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从2016年初到现在,我市发生9起撞死撞伤环卫工的交通事故,致5死4伤。

  车窗抛物除了严重危及环卫工的生命安全,还会干扰后车司机视线和注意力,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如果扔的是玻璃瓶,落地爆裂后,还可能扎坏后面车辆的轮胎。

  执法记录仪让车窗抛物无处遁形

  据了解,车窗抛物行为有季节性特点,冬季车窗抛物的现象较少,开春后车窗抛物现象发生的就比较多。

  车窗抛物多发生在路口等红绿灯或塞车时,一些人将车内的果皮、烟头、饮料瓶等垃圾从车窗车门随意扔到车外。

  “由于车窗抛物属于瞬间违法行为,具有无法预知性,过去一直存在执法取证难题,违法者极易与执法者起争执。现在,按照规定,每名路面执勤交警胸前都佩戴着执法记录仪,交警看到有车窗抛物行为时,执法记录仪也会清晰地记录下来,让车窗抛物者无处遁形。”杨新凯说。

  多措并举对车窗抛物说不

  杨新凯说,全市路上执勤的交警有权对车窗抛物行为人进行处罚,同时,各路间、桥下的卡口视频监控也随机地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抓拍。

  杨新凯说,整治车窗抛物不是光靠执法来完成的,要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素质,才能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今后,交管部门还要走进学校、车友会、出租车行业工会、汽车营运行业工会,引导百姓自觉养成良好的驾车和乘车文明行为。提倡车内备垃圾袋,将果皮等垃圾物放到垃圾袋内。司机开车时不吸烟,乘客吸烟请将烟头放到车内的烟灰缸内。每个人都要自觉行动,让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尽一把力。  (记者/冯孝忠 文/图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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