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04.05.2017  11:36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并同时启动了缴费及申请补偿的相关程序。

   长期失能”人员迎来利好政策     

  

  松花江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并同时启动了缴费及申请补偿的相关程序。

  长期护理保险是以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难题为重点,提升参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为目的的保险业务。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他人的参保人员缴纳这项保险费后,在我市16家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单位住院、康复治疗、养老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来筹集,其划拨来源分为两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当月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分别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0.1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中划转0.15个百分点,列入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划转,列入城镇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同时,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当年医保基金结余中,还将分别拿出20%补充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中。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划转业务已于本月初全面展开。

  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认定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其间产生的护理人工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日常用品费等都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接受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参加职工医保和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分别为80%、70%;属于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不予支付。    (江城日报记者/马卫东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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