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08.01.2016  11:42

  松花江网讯 1月8日,继此前公布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后,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和市政务公开网亮相。这是在全省各市(州)中最早公布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标志着我市基本建立了行政职权、责任事项、监管问责“三位一体”的政府权责体系,为我市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增添了浓重一笔。

  责任清单是权力清单的对应配套制度,编制权力清单,主要是减权和限权,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责任清单,主要是围绕责任和监管,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两份清单的编制,可有助于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

  此次公布的责任清单主要涵盖了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责任事项,按照权责匹配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传统的“针对部门讲责任”变为“针对具体权力讲责任”,逐项梳理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责任事项,将履行行政职权的程序细化分解为若干环节,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法定依据。

  二是问责依据,对应行政职权,逐项明确了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予以问责的法定依据,梳理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55个。

  三是职责边界,明确了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重点理顺划分了24个部门、78项职责边界,明确了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分清了主办、协办关系。

  四是公共服务,梳理了市直部门承担的为满足公民具体的直接需求所提供的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服务,重点梳理了36个部门、188项涉及基本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事项。

  五是监管制度,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环境等社会关注的领域,各部门分类建立了295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据介绍,该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依据上级简政放权要求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江城日报记者/王准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