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撞成植物人 妻子获法院司法救助款十万元

26.11.2015  09:01

中国吉林网讯(张玉卓 李振文 王长安 记者 王海涛/报道) 三年前,丈夫在一起车祸中变成植物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农妇李秀芬经历了冰火两重天。近日,已是花甲之年的李秀芬老人来到榆树市人民法院,非要将一肚子的感谢亲自说给该法院院长王建红。

李秀芬家住榆树市正阳街靳家村,和老伴刘太朋养殖了几头奶牛。2012年9月6日18时45分,刘太朋在放牧奶牛回家途中,被身后驶来的一辆小型专业作业车撞伤。经抢救,命保住了,却变成了植物人。为了讨要人身损害赔偿,李秀芬到榆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李某。然而,诉讼费的问题让她犯了难。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李秀芬来到榆树市人民法院找到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于英先。针对李秀芬的实际情况,她不仅协调有关人员为快速立案,还依照规定准予她免交诉讼费。2013年,榆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对刘太朋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院宣判之后,肇事司机李某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李秀芬只能到榆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又遇到一件棘手事情。

原来此案在审理期间,榆树法院于英先副院长、何永成庭长和鲁成荣副庭长到被告李某的居住地哈尔滨调查过他的财产情况。得知李某属于下岗职工,离婚,租住在一个十七八平米的地下室,没有固定收入,当地街道也开具了困难证明。法院领导和法官主动提出向政府申请对李秀芬予以司法救助。经过申请、审查等程序,榆树法院于今年6月底将1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送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