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侧记

16.01.2020  14:11

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社会功能,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将法院工作重心往前移,脚步往下走,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量身定制

群众欢迎的“普法套餐

一排排法律知识展板

一张张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个个精彩法治文化节目……

省法院法官干警到吉林大学普及禁毒知识

2019年以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公开等措施,将法院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教育资源,为吉林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积极组建“普法专家团”、受聘“法治副校长”、开办“法律讲堂”等,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普法活动1235场次,受众29万余人。长春中院《百姓与法》电视栏目获评“全国十佳法制节目”,珲春市法院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法律能不能深入人心,关键得看普法内容接不接地气,普法方式受不受青睐。如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群众更容易接受,宣传效果必将事半功倍。”白山中院“普法专家团”成员张林姝介绍说。

全省法院针对不同时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策划普法宣传方案,确定普法内容,重点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解决执行难”、服务保障重大战略专题、涉民生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涉军、涉校园等专题普法工作内容进行主题宣讲活动,在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量体裁衣”地开展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

曾因资金周转而深陷“套路贷”的市民王女士很是感慨,“‘套路贷’真是太可恶了,一旦遇上,轻则财产损失,重则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看到这些扫黑除恶宣传材料以后,真是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非常有用。”‍

精心搭建

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圈

我在村里年纪大、辈分高,谁家有大事小情都让我出面主持,我说话大家也都愿意听。”年过七旬的老刘,是舒兰市小城镇下营村人,他开的食杂店不仅是“百姓说事点”,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站”。

据统计,像舒兰市小城镇下营村这样的“百姓说事点”全省共有17253个,覆盖各个社区、村屯。

为此,省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社会功能,推进人民调解和“百姓说事点”工作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整合基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资源,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合力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

全省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131628件,调解成功率59.4%,占一审诉讼案件总量的35.9%;新收一审诉讼案件同比增长0.43%,增幅下降6.7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放缓。

据了解,全省基层法院将在辖区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官说法工作室”,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设立“法官说法工作点”,每月固定1-2天作为“法官说法日”,指派法官入室(点)工作。县(市、区)司法局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指派人民调解员在工作日入室工作,选派优秀“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入室轮流跟班学习,参与调解工作。

对“百姓说事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经司法所梳理后,涉及法院工作职责范围的,定期向法院沟通分流,由“法官说法工作室(点)”法官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移交法院立案部门处理。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解决的,交“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

张秀斌是舒兰市法院小城法庭庭长,同时也是“百姓说事点”的入室(点)法官,她介绍说,“‘百姓说事点’发挥着矛盾纠纷化解点、社情民意收集点、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作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作为“法官说法日”,由法庭、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让更多矛盾化解在萌芽,还成为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阵地和平台。”‍

匠心打造

实践育才的“法院名片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法律实务部门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二阵地,省法院主动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大格局,积极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意识,开辟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试验田”,打破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壁垒,实现资源流通和优势互补。

为确保实践教学真正发挥效能,让学生在“第二课堂”有所思、有所感、有所获,来自省内外高校的法律实习生全部被安排到审判业务和审判综合部门实习,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法律文书起草、司法课题调研等辅助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于第一批法律实习生张诗瑶而言,实习不仅提升了对职业价值的认知,更坚定了她的职业理想,“相比法律技术能力的提升,实践学习带来了更大的收获,法律人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法院共接收三批96名法律实习生。法律实习生工作已然成为省法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破题之举,不断将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丰厚的人才和理论资源“迎进来”,把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送出去”。

2019年7月3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了接收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座谈会,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省内高校法律研修学者走进省法院,进行为期1年的法律研修。

法律研修制度目标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沟通联系,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科学的方法,不断推进司法领域的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工作机制上,最大限度拉近研修学者与审判业务部门之间的距离,通过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让法律研修多出精品成果,让审判业务更深入了解前沿理论。

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顾博表示,“毕业后一直在高校工作,对实践接触比较少,研修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机会。”‍

社会功能是司法功能的自然延伸,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全省法院深刻把握人民法院社会属性,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大格局中推进,从群众关注关心的小事做起,不断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