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120秒盗1500万钻石项链 惊动公安部

11.09.2017  14:13
团伙120秒盗1500万钻石项链 惊动公安部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原标题:“魔盗团”香港盗走价值1500万项链惊动公安部,三人获刑

  一条价值1582万元人民币的项链失窃了。

  它浑身镶满55颗钻石,重达117.31克拉,曾经挂在香港一家珠宝店内上锁的玻璃饰柜颈座上,在川流不息的顾客面前,闪烁光芒。

  它的身价,足以让它跻身世界最昂贵珠宝之林。然而,两年多前,它被盗了。

  2015年1月23日,它被一个不满12岁的女孩在两分钟内偷走了。

  这个以往出现在盗宝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后,引公安部高度重视。

  2015年8月,湖南永州警方抓获包括12岁女孩在内的三名女性;又8个月后,2016年4月,主犯何燕辉(男)在长沙被抓。

  湖南高院近日公布了对被告人何燕辉作出的二审判决: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此前,两名女性被告人蒋芳秀、何花秀被湖南永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分别获有期徒刑14年、11年。而直接动手盗窃的12岁女孩因为未成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由一男三女组成的“惊天魔盗团”是些什么人?如何策划、盗走了这条价值过千万的钻石项链?又如何落入法网?澎湃新闻根据已公布的多份裁判文书,疏理还原这起珠宝失窃大案的始末。

   魔盗团”:120秒盗走价值1582万钻石项链

  “何燕辉以偷东西为生。”一名证人在作证时,这样说。

  据法院认定的事实,生于1984年的何燕辉是这起盗窃案的召集人。

  同伙之一蒋芳秀(女,1992年出生),有案底在身,在犯下香港盗窃大案5个月后,因为另一起盗窃案被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判刑4年,彼时,已怀有身孕的蒋芳秀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同伙之二何花秀(女,1982年出生),有盗窃前科,2013年12月曾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当年,其传授盗窃方法的对象是一名10岁女童。

  同伙之三蒋某(女,2003年6月出生),在香港盗窃珠宝时,还是一名不满12岁的孩子。

  一男三女,都来自湖南道县。当地政府专门成立整治外流盗窃犯罪领导小组,打击外流盗窃犯罪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法院判决认定,经何燕辉召集,2015年1月23日12时57分,何燕辉与何花秀、蒋芳秀、蒋某从深圳出境到香港。当天下午3时许,来到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的一家英皇钟表珠宝店。

  在这之前,何燕辉已去该店踩过点。英皇钟表的网页显示,该珠宝店系2014年9月3日开幕的全新形象店。开业当天,多位香港明星到场捧场。

  根据事前策划,何燕辉与何花秀先进入珠宝店,蒋芳秀与蒋某后进入,3名成年人假装挑选首饰,吸引店员注意力,蒋某趁店员离开柜台之机,俯身进入柜台拿走抽屉内一串钥匙,之后,溜到该店钻石项链饰品展台,用钥匙打开饰品柜台门,盗走一条钻石项链。

  盗窃的过程不过短短120秒。事后,店员在清点时,才惊觉失窃。

  而在得手之后,何燕辉等4人相继离开珠宝店,迅速撤离,当日下午便回到深圳。

  “本港惊现珠宝神偷,涉嫌犯案者竟是年仅12岁的女童!”案发次日,一条重磅新闻登上香港报纸。报道称,被偷走的钻石项链价值3600万港币,经调取监控视频,怀疑是一名年约12岁的女童,在同行成人掩护下,短短120秒内,“闪电手”偷走饰柜内的钻石颈链,盗窃过程“神不知鬼不觉”。

  判决书显示,被盗走的这条项链镶有55颗钻石,重117.31克拉。经珠宝估价报告,2015年1月23日,该项链的价格为258万美元,按当日汇率折算,合人民币1582.6236万元。因被盗项链买了保险,案发后,承保人向英皇钟表珠宝公司赔付了1938.1288万港元。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