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20.01.2016  11:02

          1月15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按照议程通过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多个决议后胜利闭幕。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加快推进“十三五”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绿色、繁荣、开放、文明的全国先进自治州。 

  近年来,恩施州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积极抢抓创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机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和“六城同创”深度融合,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全州各族群众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提升幸福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已经成为各族群众和全社会的广泛共识。 

  州委六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将恩施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并要求在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专门部署。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全州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是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民族工作落实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探索新思路、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恩施州委、州政府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恩施州域特色、民族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州各族群众的美好愿景,必将推动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十三五”时期实现新的跨越,必将助力恩施州建成全国先进自治州和与全省实现同步小康社会目标。目前,按照恩施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要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