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将恢复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

19.02.2020  10:01

   关于恢复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的通知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洗浴、KTV、影院、网吧、活动室、美容院、按摩院、儿童游乐场、舞蹈健身场馆、酒吧、咖啡厅(茶座)、各类培训机构、口腔医院(诊所)、图书馆、博物馆等易形成人员聚集、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外,其他服务性经营场所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由各县(市)审核批准恢复营业。

  二、餐饮营业场所只允许提供外卖服务,宾馆、酒店的内部餐厅只允许提供分餐式服务,不准提供聚集性用餐。

  三、各县(市)要对恢复营业的服务性场所加强防疫监督检查。

  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