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子称遭丈夫“性暴力”想离婚 律师:需要证据

31.10.2015  09:05

原标题:28岁女子自称遭遇丈夫“性暴力”想离婚 律师表示:一方遭“性暴力”想离婚并索赔,一定要收集到相关证据才可以

28岁的长春市民杨梅(化名)最近很苦恼,她自称无法忍受结婚一年多丈夫的“性暴力”。杨梅表示如果她要是不同意丈夫的要求对方便会动手。因为“性暴力”这件事,她决定和丈夫离婚并要求索赔。10月30日记者从长春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目前因为“性暴力”而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其中一部分是因为性生活“冷暴力”,另外一部分则是过于频繁。

自称遭遇丈夫“性暴力

10月29日,记者在长春“婚姻医院”见到了28岁的杨梅。谈到自己的经历,杨梅表示她现在真的无法继续和丈夫生活在一起。

2014年6月,她与丈夫结婚。婚后前半年夫妻俩的感情还算融洽,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杨梅告诉记者,从去年年底开始,丈夫对自己的态度便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夫妻间的生理需求上,丈夫的很多举动都让自己无法接受,就是一种“性暴力”。“确切的说就是他的性需求太强了,而且越来越粗鲁。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根本不是正常的夫妻行为。”杨梅说。

想要离婚并索赔

由于对丈夫的不满,杨梅几次都想反对,可是换来的却是更为严重的后果。“我要是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会动手打我。不过他很聪明,他不会打我的脸,打过的地方轻易也不会发现伤痕。每次打完我就会回娘家,不过也不敢和家里人说他的事。但是时间长了我觉得有问题,我觉得在他眼里我根本不是妻子,就像是一个‘工具’。所以我想了很多最终在今年10月份和他提出离婚。除了分割共同财产之外我还要求索赔,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触及了我的底线,超越了夫妻的界限,实在是太过分了。”杨梅说。30日记者试图联系到杨梅的丈夫, 可对方的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目前双方就离婚及赔偿的问题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律师:因“性暴力”离婚的夫妻逐渐增多

10月29日、30日记者从长春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最近几年长春因为“性暴力”而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大多都是刚刚结婚不到3年的夫妻。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德文表示,对于“性暴力”来说目前一共分两种。一种是“冷暴力”,一般是夫妻间几乎没有“性生活”,原因是其中一方不愿意进行;另外一种就是像杨梅遇到的过于频繁的性需求,而且中间还掺杂着暴力事件。如果发生了“性暴力”之后,一方想离婚并索赔,那一定要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才可以。“希望夫妻双方都能健康地对待彼此,营造一个良好的夫妻生活氛围。毕竟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千万不要闹到对簿公堂才罢休。”王律师说。(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