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女子把消息告知两

25.06.2020  13:00

某某怀孕了,但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她掐指一算,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了两个“怀疑对象”,这之后,一人许诺娶她,另一人成了她的“提款机”。直到一纸亲子鉴定揭开了孩子的身世。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案金额近两百万的诈骗案。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胡某某,女,1980出生,湖南省湘潭县人,初中文化。胡某某与男朋友杨某甲及李某都发生过两性关系,2016年1月胡某某发现自己怀孕后分别告知李某和杨某甲,杨某甲承诺与其结婚,二人并于2016年5月结婚。2016年9月胡某某生下孩子,2018年12月经鉴定李某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自2016年1月底至2017年9月底,被告人胡某某,通过捏造流产需要费用、孩子得了肺炎需要治疗费以及索要孩子生活费等理由,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192800元。

此时的胡某某根本没有所谓的流产计划,因为其男朋友杨某已经许诺跟其结婚,她之所以用流产等理由完全是为了从李某那里获得钱财供自己挥霍。为了源源不断的从李某那里获得钱财,还继续以多个理由索要钱财,并言语威胁媒体曝光等方式敲诈李某。

2016年9月,胡某某生下孩子,出生后一直很健康。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胡某某又捏造孩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治疗费等理由,欲继续骗取李某的钱财被李某拒绝,胡某某遂以将孩子的事告诉其妻子、亲友或媒体曝光等相威胁,先后多次勒索李某人民币978000元。所得款项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部分被其存入银行或用于日常开支。

案发后,胡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退还被害人损失452500元。

法庭上,胡某某律师辩称“胡某某只想为私生子多一份经济保证,直到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她才确知小孩不是李某的。”

法院认为,胡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对其减轻处罚。判决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胡某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人民币71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