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轻刑快审”案件近千起 均在10日内办结

21.04.2015  11:05

   本报讯(王闻李迪 )长春市公安局积极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协调联系,深入开展“轻刑快审”工作。年初以来,全市共启动“轻刑快审”案件981件,均在10日内办结。

  “轻刑快审”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依照法定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案件整体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10日内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早在2013年年底,长春市公安局就分期分批对执法民警进行了专门培训,解决了部分民警不会办理“轻刑快审”案件的实际。同时,加大了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责力度,切实增强了办案民警的责任意识。目前,此项工作在长春公安系统已经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