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微信交友相约开房 被拍下裸照勒索40万元

05.08.2015  00:07

已婚朱女士在微信上结交男子陈某,两人去酒店开房,陈某却偷偷拍下裸照并以此要挟向她勒索40万元。昨日,记者从武汉武昌区法院获悉,陈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女子被拍艳照遭勒索

去 年9月2日,家住武昌的30多岁已婚女子朱某正在玩手机,突然一个帅气阳光的男子图像,通过微信“添加”信息跳入了朱某的视线,朱某同意添加对方为好友。 聊天中,朱女士得知该男子姓陈,自称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老总。微信上认识不到一周,朱女士抵挡不住陈某的甜言蜜语,相约见面,两人在汉口一家酒店开房。

与陈某激情过后,朱女士觉得对不起丈夫,于是主动跟陈某疏远起来。但是陈某却隔三差五给她打电话,电话中,陈某的口气像是变了个人,提出找朱女士借钱,而且是狮子大开口,一次就要借50万。朱女士明确拒绝。

去 年9月20日,朱女士手机再次响起,她一看是陈某的电话便没有接听。随后,朱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打开一看,吓了一大跳,是一张裸照,照片中的主角正 是自己和陈某。朱女士害怕被丈夫发现,当即将照片删除了,并主动给陈某打电话。陈某在电话那头说,“你要是不给50万,就发给你老公欣赏欣赏。”

朱女士越想越后怕,决定还是花钱“消灾”,跟陈某几次讨价还价,约定三天后,两人在武昌一小区银行门口见面,朱女士出40万元,条件是让陈某删除照片,从此两人再无瓜葛。

敲诈者一审被判5年

担心陈某拿到钱后继续纠缠不休,朱女士在与陈某见面前,偷偷报警。

2014年9月23日上午10时,武昌一小区银行门口,朱女士跟陈某见面后,在银行柜台上填完汇款单据,正准备汇款,警察赶来,制止了朱女士的汇款。两人随后被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警方当场从陈某手机内发现三张朱女士的裸照,此外还有朱女士家庭情况和其老公公司的详细资料。

陈某一口咬定自己是找朱女士“借钱”,一时冲动才要将裸照发给朱女士丈夫的。尽管如此,警方仍然从陈某的手机中发现蛛丝马迹,陈某在与朋友的微信聊 天记录中多次提到,自己手上有与朱女士的裸照合影,但是找朱女士多次索要钱财未果,最后威胁要给朱女士的丈夫发去裸照,逼其就范。

2015年1月6日,武昌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公诉,2月6日武昌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楚天都市报 记者聂丽娟 实习生丁嘉诚)